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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精、防腐劑應少用或不用,美白、祛斑成分不宜用。記者昨獲悉,我國將給兒童化粧品規定“準入門檻”。
記者昨了解到,國家食藥監局日前發佈了《兒童(含嬰幼兒)化粧品申報與審評指南》(徵求意見稿),面向公眾徵求意見。
其中對兒童化粧品的配方提出了特殊要求,擬規定,兒童化粧品配方所用原料的品種須最大限度地減少;選擇香精、著色劑、防腐劑及表面活性劑時,應堅持有效基礎上的少用、不用原則;配方中,不宜含有美白、祛斑、去痘、脫毛、止汗、除臭、育發、染發、健美、美乳等功效成分。此外,不鼓勵使用新技術新材料,比如基因技術、納米材料等。
記者昨在本地賣場及網上商城見到,市面上的兒童化粧品不少,面霜、潤膚露、護膚水、洗面奶、沐浴乳等一應俱全。其中有些産品的成分有“犯規”之嫌,比如,有款兒童用爽膚水,名為“活氧礦泉美白肌水”,還有一些潤膚霜、露等,打出白嫩肌膚、凈白、潤白的旗號。
業內人士介紹,目前嬰幼兒化粧品主要還是沿用成人化粧品的技術、配方,多數廠家是在生産成人日化産品的同時兼帶生産嬰幼兒産品。《指南》正式發佈後,將對兒童化粧品的配方、有害物質控制等方面設立更高的技術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