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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下稱“中金所”)發佈《2011年度自律管理工作報告》(簡稱“報告”)。在實現股指期貨安全運行、市場功能逐步發揮的同時,中金所堅持強勢監管,以“零容忍”的態度遏制違規苗頭。
2011年,中金所認真履行一線監管職責,嚴厲打擊異常交易行為,遏制異常交易行為進一步發展為情節嚴重的違規行為和價格操縱等性質和後果特別嚴重的違法行為,從而避免、減少違法違規行為對市場的危害。
2011年,中金所嚴肅查處各類異常交易行為、違規行為,採取電話提示會員首席風險官、發出市場監查關注函、約見會員總經理及首席風險官談話等監管措施284次,其中包括對8個客戶採取限制開倉的監管措施。
適當性制度現場督導檢查,是中金所指導和推動會員落實該項制度的關鍵環節。2011年,中金所將現場督導檢查重點落在新會員及重點地區、重點公司上,並結合“五位一體”(證監會、證監會各地派出機構、期貨業協會、期貨交易所、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監管協作機制,不斷深化適當性制度現場督導檢查工作的內涵。
在完善業務規則上,中金所不斷完善監管措施,及時調整業務規則,提升監管工作規範性,針對股指期貨季月合約價格瞬間大幅波動及時採取措施。
與此同時,中金所還著眼于交易所前端控制,及時採取暫停接受兩個季月合約市價指令申報的措施,並於2011年8月8日起執行。措施執行後,季月合約價格瞬間大幅波動顯著減少。
除此之外, 2011年3月14日,《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實際控制關係賬戶報備指引(試行)》正式執行,指引進一步明確了監管標準和程序,強化了對實際控制關係賬戶的常態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