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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審權下放是發行制度改革的其中一個思路,而針對這方面改革的第一步已經邁出,在日前證監會組織的證監系統兩會代表、委員溝通會上,深圳證券交易所(下稱“深交所”)理事長陳東征表示,創業板和中小板企業的再融資審批權將下放到深交所,此事已經達成初步共識。此外,陳東征還對運行兩年半的創業板發審制度和高管減持提出建議,認為發審制度部分限制應該取消。
發審權下放第一步
創業板和中小板企業再融資審批權交由深交所或是發審權下放的第一步。此前市場有傳言稱,創業板的部分發審權將下放至深交所。對於此傳言,陳東征表示,按照國際慣例,企業上市一般是交易所審核。但發審制度改革需要分步走,深交所現在的建議是走第一步,把再融資的審核權限下放,因為再融資的企業都在深交所的整個系統掌控之中。
主板退市制度要“走在前”
此前,陳東征對媒體表示,創業板退市制度或將在本月底前出臺。而證監會主席郭樹清則表示,主板退市制度有望在上半年推出。“創業板退市制度不在於創業板本身會在一兩年內産生退市的公司。”陳東征表示,相信主板的退市公司從數量和時間上都要走在創業板前面,但是沒有創業板退市制度兩年多的醞釀,上半年三個月的落實速度,主板退市制度的共識很難達成。
對於委員提出的恢復“T+0”的設想,陳東征提出了不同意見,他認為“T+0”的設置對中小投資者不利。這項制度需要市場成熟到一定程度,需要通盤考慮,不能只看一個方面。另外,陳東征還透露,跨市場ETF已經“快了”。
建議修改創業板審核標準
陳東征在本屆政協會議上遞交了三份提案。其中有兩份分別是建議修改創業板審核標準,以及建議針對高管不同時段的減持行為執行不同的稅收比率。
陳東征表示,現在創業板企業上市後業績變臉跟整個審核制度有關,發審制度需要改革。他指出,在企業上市的標準中,其中一條規定企業的增長需不低於30%,這就導致一些企業為了滿足上市條件,採用財務等各種手段拼命做業績,結果上市之後業績就變臉。他認為,其實只要實現增長即可,沒有必要過分強調高增長率,30%這一標準應該去掉。此外,現在的創業板指引中還對企業所處的行業予以規定,陳東征認為,在整個創業板塊已經趨於穩定之後,這一行業標準已是沒有必要,應該去掉。
而針對創業板高管減持的行為,陳東征提出,現在對創業板高管堅持有20%的稅收標準,但並沒有嚴格執行,一些企業為了減持,轉移到新疆或者西藏地區,當地政府對稅收進行返還,降低了企業的減持成本。陳東征認為,應該在現有的20%稅收的基礎上,根據減持時間進行區別稅率。譬如,剛滿3年就減持的,應該在20%基礎上增加稅率,減持越晚稅率越低,以鼓勵對企業有信心的高管長期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