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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現行規則相比,新規縮小了盤中臨時停牌的漲跌幅度,新增了換手率盤中臨時停牌指標,明確界定了新股異常交易行為類型。此外,還新增了兩類新股異常交易行為監管措施。
綜合新華社電 上海證券交易所8日宣佈,將加強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初期(上市後的前10個交易日)的交易監管工作,防控新股炒作,維護市場正常交易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相關規定將於3月9日起施行。
根據上證所發佈的《關於加強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監管的通知》,新股上市首日出現下列異常波動情形之一的,上證所可以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一)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10%以上(含);(二)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上漲或下跌20%以上(含);(三)盤中換手率達到80%以上(含)。
因前款第(一)項停牌的,當日僅停牌一次,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鐘,停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5的,當日14:55復牌。因第(二)、第(三)項停牌的,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5。
同時,上證所將新股上市初期出現的多項行為列為異常交易行為,並予以重點監控。據介紹,與現行規則相比,新規縮小了盤中臨時停牌的漲跌幅度,新增了換手率盤中臨時停牌指標,明確界定了新股異常交易行為類型。此外,還新增了兩類新股異常交易行為監管措施,以防範新股交易中的囤積、拉抬、追漲、操縱開盤價或收盤價、頻繁反向交易等行為。
另外,深交所3月7日晚間發佈消息,對股票上市首日盤中臨時停牌制度的有關事項進行完善。規定股票上市首日,一旦盤中成交價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10%,或者盤中換手率達到或超過50%,可以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至下午2時57分。
新規規定,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繼續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深交所于下午2時57分將其復牌並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再進行收盤集合競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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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證所認定的異常交易行為
同一賬戶或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多個賬戶,單日累計買入數量超過新股實際上市流通量1%。的;
同一賬戶或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多個賬戶進行日內反向交易或頻繁隔日反向交易,且數量較大的;
在集合競價階段或收盤前15分鐘,通過高價申報、大額申報、連續申報、頻繁申報撤單等方式,嚴重影響新股開盤價或者收盤價的;
在連續競價階段,當最新成交價接近日內最高成交價時,以不低於行情即時揭示的最低買入價格累計申報買入數量超過新股實際上市流通量0.2%。的;
申報買入價格高於申報時點之前的行情揭示最新成交價的2%,且數量較大的;
利用市價委託進行大額申報,嚴重影響新股交易價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