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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關於中國期貨市場應儘快“走出去”的呼聲再度響起。
近年來,隨著全球宏觀經濟形勢不確定性增加,國際市場大宗商品價格波動明顯加大。我國大量參與大宗商品國際貿易的企業亟待利用境外商品期貨市場進行套期保值,需要境內期貨公司為其提供專業、安全、便捷的仲介服務。
企業利用外盤套保需求增加
河南同舟棉業有限公司董事長魏剛民日前對記者表示,中國的加速開放,使國內企業的競爭趨於國際化,利用期市規避價格風險的需求也在不斷增加。“由於涉足棉花進口貿易,我們對參與外盤避險有一定需求,但受到參與渠道和換匯等限制,想利用外盤套保並不容易。”
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大商所總經理劉興強在接受期貨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除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的少數大型國有企業准許從事境外商品期貨業務外,境內絕大部分現貨企業缺乏利用境外期貨市場進行套期保值、管理風險的合法通道。對於國際貿易中出現的大宗商品價格波動風險,許多境內現貨企業只能在國內市場尋求化解的途徑,限制了套期保值的效率和貿易定價的靈活性。這不僅使境內企業在國際貿易和市場競爭中處於較為不利的地位,嚴重制約了企業核心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的提高,也不利於我國企業在國際大宗商品價格形成機制中掌握主動,不利於提升我國的大宗商品國際定價權。
業務創新要跟上期市發展步伐
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劉興強專門就此提交了《關於支持境內現貨企業利用境外商品期貨市場管理風險的建議》,提出應由中國證監會&&,外匯局、國資委和商務部等相關部門積極配合,按照《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加快推進境內企業從事境外期貨交易試點籌備工作,儘快出臺“境內企業從事境外期貨交易管理辦法”。
劉興強建議:外匯局儘快出臺外匯配套監管政策文件;國資委儘快出台中央企業參與境外期貨交易的配套監管規定,並協調地方國資委,統籌規劃地方國企的參與形式與相關監管規定;商務部儘快出臺國內現貨企業參與境外期貨市場的商品期貨品種核準的配套審批規定,以及與品種相關的其他政策制度。
“監管層去年已批准三家期貨公司籌備境外期貨經紀業務試點,目前正在起草‘期貨公司境外期貨經紀業務試點管理辦法’,以進一步明確期貨公司境外期貨代理的範圍及資格。”北京工商大學證券期貨研究所所長胡俞越表示,該業務可以為實體企業利用外盤避險提供安全便利的通道,目前市場對這一新業務已經迫不及待了。
“期貨品種的創新受到了市場關注,相應的期貨業務創新也需要跟上步伐。”胡俞越認為,期貨市場的業務創新和品種創新是相輔相成的,要做大市場、做強行業,更好地為實體經濟服務,就要放開束縛,加快境外代理、資産管理等業務的推出,這些也是實體企業的訴求。(張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