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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則楚
今日論衡之公民問政
面對世界持續放緩的經濟形勢,面對超發貨幣形成的預期通脹的壓力,今年兩會是一片減稅、減負的呼聲。
報載,在進入審議財政預決算階段時,對於今年兩會上代表和委員反映稅負過重和建議減稅的呼聲,國家稅務總局原副局長許善達在記者會上直言,中國目前整體35%左右的稅負的確不低。而財政部長謝旭人在人大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則表示,稅制改革總的方向是進一步增加直接稅的比重,逐步減少間接稅的比重,將進一步完善結構性減稅政策,減輕企業和居民的負擔。今年,要進一步落實好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好提高增值稅、營業稅起徵點等減輕小型微型企業稅費負擔的政策。看來是的確要減輕稅負,惠及百姓了。
減稅從哪減?必須在平衡收支的情況下減!如果收支都不清楚,怎麼知道在哪減稅?所謂結構性減稅,又從哪著手?
我國的財政收入增幅連續多年超過GDP的增速,有的幾乎達到近一倍,但財政預決算報告卻遠遠沒有涵蓋國家的全部收支。根本不知道有多少收入和支出,以至於“去年政府工作報告留了9000億財政赤字,一年過去,不僅沒有9000億赤字,反而出現3000多億盈餘。”中央財政笑哈哈是板上釘釘的事實。減稅應該從中央稅收減起。
另外,減稅如果不能讓基層財政收入增加,則必然使地方各級政府有收費或者怠政的衝動,根本達不到減負的目的。
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只是對徵稅起點和方法做了修改,對於個人所得稅的中央和地方如何分配根本就沒有涉及!減少個人所得稅的徵收,到底是減少國家的,還是減少地方的,還是大家一樣比例減少?如果只是提高起徵點,所有稅收都中央和地方按一樣比例減少,“中央財政笑哈哈,縣區財政叫呱呱,街鎮財政哭爹叫娘”的狀況還將依舊不變。
我們既要減稅、減負,藏富於民;又要增加基層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財力!也就是説,在稅法制定時,對於老百姓、對於中小企業,應該是在稅制上做到“可收可不收的儘量不收”,對於壟斷、暴利則應該“應收盡收”,盡可能把更多的稅源留給基層政府,讓他們更好地為納稅人服務,來涵養稅源,做到“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在具體徵收分配時,要減少稅賦上繳比例,把盡可能多的財力留給基層政府! (作者是廣東省政府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