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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編者按:7日,銀監會主席尚福林向媒體透露,目前銀監會正在研究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相關規定,下一步將出臺細則。作為發展小微金融的有力一環,我國金融行業向民間資本的放開終於在本屆“兩會”上有了實質的突破,這不僅能夠促進資金向中小微型企業加速流動,同時也為民間資本進入壟斷性行業起到了很好的示範作用,為今後民企的進一步發展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銀監會主席尚福林7日向媒體表示,目前銀監會正在進一步梳理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相關規定,下一步將出臺有關實施細則,適時會嘗試一些突破。
尚福林還進一步表示,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基本和國有資本進入是同樣標準,沒有特別的障礙。“實際上,當前一些中小商業銀行在改制過程中已經大量進入了民間資本。”他表示,如果民營企業想購買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的股票,可以通過二級市場,也可以通過增發或定向增發等方式進入大型商業銀行。
而據銀監會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底,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總股本中,民間資本(含境內法人股、自然人股和其他社會公眾股)佔比分別為42%和54%;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整體股權結構中,民間資本佔比已達92%。
未來民間資本在金融業市場份額將有很大提升
儘管從數據看民間資本進入中小金融機構的比例還“不錯”,但匯豐銀行大中華區首席經濟學家屈宏斌卻指出,相對於整個銀行業來説,恐怕只佔很小一部分。
屈宏斌表示,由於歷史原因,我國的金融體系長期以來主要由國有銀行、國有金融機構控制。從金融的整個市場份額來講,五大國有銀行仍然佔到55%以上的市場份額,其他的國有金融機構又佔到近20%以上的市場份額,這就意味著實際上民間金融機構佔的市場份額非常小。未來進一步擴大民間資本在金融領域的市場份額和市場準入還有很大的空間,而且也有這個必要。
“新36條”細則“助陣”6月有望出臺
更加可喜的是,對於民間資本此次進入金融業的實質性步伐不是一個孤立的事件。昨日,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常務副市長吉林還透露,民間資本進入基建領域的實施細則將於6月份出臺。
據悉,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出臺近兩年,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但這個被稱為“民間投資新36條”的實施細則卻遲遲未見蹤影,由於沒有具體細則,導致很多民間資本對部分高利潤的壟斷行業只能“望洋興嘆”,這極大的阻礙了民企的熱情和經濟發展的動力。
吉林表示,國務院日前已就此問題召開專門會議,並決定將於6月份拿出相關細則向社會公佈。
吉林還建議,一方面要研究目前基建投資領域有哪些已有門檻,如果門檻過高,民間投資進不來;另一方面也要考慮到民間投資的具體情況,要做一些體制和機制的創新。“基建的投資規模都比較大,動不動就是幾十億甚至上百億,國家項目就更大了;同時回報週期長,回報率比較低。一些民營企業、民間資本要適應這種情況,自身也要有體制機制創新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