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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3月7日電(記者劉德炳)“三環以內原則上不再新增供應住宅用地和大型公建用地,四環以內原則上不再新增供應集中建設經濟適用住房用地以及大型公共設施建設用地。”北京5日公佈《2011-2015年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
計劃顯示,“十二五”期間,北京市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將控制在28000公頃左右。其中,交通運輸、水域和水利設施及特殊用地5500公頃,工礦倉儲用地5400公頃,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5600公頃,住宅用地9300公頃,商服用地2200公頃。而在9300公頃的住宅用地中,保障性住宅用地為4800公頃。在保障性住房用地中,有包括900公頃公租房和廉租房用地、1100公頃限價房及經適房用地(含中央單位)、2800公頃定向安置房用地。
據了解,“十二五”期間北京將重點推動城鄉接合部、城市南部和西部等薄弱地區發展,引導重點新城和小城鎮建設。首都功能核心區和城市功能拓展區土地供應主要集中在朝陽溫榆河和垡頭地區、海淀産業園、豐臺麗澤商務區和河西地區、石景山首鋼高端産業綜合服務區;城市發展新區和生態涵養區土地供應主要分佈在大興、通州、順義、房山、昌平等新城範圍內。嚴格執行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控制標準,住宅用地的容積率不得低於1。
在供地節奏上,“十二五”前期北京土地供應規模仍將維持平穩,後期隨著土地集約利用和投資強度提高,城市發展將由規模擴張向結構優化、質量提高轉變,建設用地供應將逐漸趨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