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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媒體稱為“土地委員”的全國政協委員、清華大學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蔡繼明,昨天向記者拋出了他的“土地分配三塊論”,希望以此來治理“地王”亂象。他建議,土地分配中,70%應留給自住房和改善房,即房本上寫明十年內和五年內不許賣的房子,而剩下的30%,一半用於豪華房、別墅,一半用於保障房。
三分土地可遏投資購房
“一個房子不值那麼多錢,不就是一堆磚瓦石料嗎?”蔡繼明委員昨天對記者説,現今的住房稀缺是人為造成的稀缺,必須遏制投資需求。
蔡繼明委員提出,住宅用地的分配應該分解為三塊:第一,無論集體建設用地,還是國有建設用地,保證15%用於廉租房,以此保障低收入群體的住房需求;第二,15%用於購買和轉讓不受任何限制的商品房,豪華房、別墅都行,買一套買兩套都行;第三,中間佔大頭的70%,其中50%用於自住房,也就是房本上寫明十年內只許買不許賣的房子,另外20%留給改善房,即規定五年內不許賣的房子。
自住房改善房不必高檔
蔡委員説,70%的用地用於自住房和改善房,開發商就知道了,這塊地是自住的,不可能有投機分子來買,房價就不可能高,那麼拍地時就不可能有天價。地價降了,房價也要跟著降。“有了這樣的結構,這一頭,保障住了;那一頭,放開了;而中間的大頭,限制住了。房地産市場將進入健康發展。”
蔡委員同時提出,自住房和改善房的標準不要太高,容積率可以提高兩到三倍,多建高層,只要生活得比蟻居、蝸居好就行了。“面向的是中低層,沒必要那麼高檔,也許過30年就重新再建了。”
■委員聲音
房價合理≠老百姓買得起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城市建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總裁于煉在經濟界別小組討論中説,房價回歸到合理狀態和老百姓買得起,這是兩個概念,“合理”指的是只要開發商不享有暴利,那就是合理的,“我個人認為,開發商享有的利益應該在15%左右。”
他説,即便合理的房價也和老百姓買得起相差甚遠,按國際上的數據,房價與年收入比例大約是6比1,而我國的比例遠超此標準。“怎樣才能讓我們的比例達到6比1,讓老百姓手裏有錢,這是根本問題,而不僅僅是壓房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