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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捨同性男友謊稱機場有炸彈 狡辯不成終認罪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6日 16:1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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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阻止同性戀男友離開,男子李某(化名)一時衝動撥打了110報警電話,謊稱朋友攜帶炸彈欲與機場同歸於盡。今天上午,李某涉嫌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在朝陽法院受審。 

  2011年9月5日13時許,一男子撥打110報警,稱其朋友因工作壓力太大,對工作不滿,已攜帶炸彈乘坐機場快軌前往3號航站樓,要與機場同歸於盡。

  機場分局接警後,出動大量警力應對防範,首都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相關部門亦加派百餘人加強巡查。機場啟動了所有應急預案,三所航站樓都加大了安檢力度和搜查頻率,警方還動用多輛勤務車用於應急處置準備及安防監視。

  警方一方面排查進入機場的人員,一方面與報警人聯絡,但是此時報警人已經關機,這時機場警方意識到報警電話可能是假的。次日,警方經過技術手段將犯罪嫌疑人李某抓獲歸案。

  李某今年29歲,上到初三李某便被學校勸退,後一直在外打工,沒有固定工作。據李某講,他父母10年前就離婚了,之後便不再管他,他和父母已經沒有什麼聯絡。

  事發兩個月前,李某在網上與37歲的同性戀男友王某(化名)相識。後王某來北京,二人經常住在一起。事發前一天,因得知王某訂好機票要離開,李某害怕他不再回來,便與王某發生了爭吵。“他説要去外地幾天就回來,我知道他是騙我的。他走了就不會回來了。”

  9月5日中午,王某收拾好行李出門前,李某問王某:“你要走了,我們是不是就散了?”王某反問他:“我們還能在一起嗎?”為了留下王某,李某衝動之下撥打了110報警電話。王某見他行事極端,生氣地甩門走了。

  法庭上,李某一開始不承認自己有罪,並狡辯説他是因為收到了一條短信。但庭審最後,李某認可了檢方的指控。上午,法院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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