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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悅委員建議
“活熊取膽”應由立法根除
全國政協委員、天津大學文法學院教授何悅在提案中認為,我國動物保護立法仍存有不足,需從立法上對動物予以保護。
近日,福建歸真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試圖通過上市融資擴大生産規模的消息引發熱議。公眾關注的焦點不在企業的上市行為,而在於“活熊取膽”的行業技術手段。
儘管目前藥學界對“活熊取膽”眾説紛紜,“人工引流”的獲取方式讓黑熊終生帶傷,“病熊”幾乎是“取膽熊”的代名詞,這已經成為公開的秘密。“活熊取膽”事件為我國保護動物及維護動物福利敲響了警鐘。
據何悅介紹,目前包括英、德、美、日、瑞典、韓等在內的世界上100多個國家和地區都制定了“動物保護”或“動物福利”的相關法律,規定各種動物從出生到死亡應擁有的最基本的權利。
我國動物保護立法包括野生動物保護法、動物防疫法、畜牧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實驗動物管理條例》等。然而,我國動物保護立法仍存諸多不足。何悅指出,我國缺乏一部綜合性的動物保護基本法。儘管我國1988年出臺了野生動物保護法,但是,我國的工作動物、經濟動物、實驗動物、娛樂動物、伴侶動物至今沒有法律地位。
“儘管我國第一部由專家建言書寫的動物保護法(專家建議稿)于2009年9月向國內外公開徵求意見,然而,時至今日,我國動物保護法仍沒有出臺。保護動物、善待生命不僅是所有善良人的願望,更關係到我國的國際形象。”何悅説。
鋻於“活熊取膽”事件以及殘害虐待動物的事件屢見報端,考慮到我國已經加入有關動物保護公約,何悅建議儘快制定並出臺動物保護法,避免嚴重侵犯動物福利行為的再次發生。(法制日報 記者 李恩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