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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家知名網站遭遇“信息洩露門”後,個人信息安全保障顯得尤為緊迫,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移動廣東公司總經理徐龍建議,儘快制定信息安全法和電子支付法,提高法律層次以保障交易安全。
徐龍認為,電子支付具有傳統支付手段不可比擬的優點,不僅方便快捷、省時省力,而且能夠降低交易成本、減少現金流、提高交易透明度,但也存在交易誠信度不夠高、交易安全性不夠強、法律保護度不夠廣、競爭秩序性不夠嚴、反洗錢意識不夠濃等問題。
據了解,目前我國針對電子支付領域僅有《電子簽名法》《電子支付指引》《非金融機構支付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電子銀行安全評估指引》等幾部法規和規範性文件。
徐龍認為,這些已有的法規存在立法層級不高、法律體系不全、執行效力不強等問題,而世界主要國家、地區通行的做法是專門制定電子支付方面的法律。
徐龍建議,應該加快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支付法》,從立法宗旨、適用範圍、基本原則、電子支付定義、電子支付類型、監管部門、電子支付主體、電子支付審批與認證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以有效規範電子支付活動,促進我國電子商務産業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