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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3月4日電(記者葉前)在多家知名網站遭遇“信息洩露門”後,個人信息安全保障顯得尤為緊迫,越來越普及的網絡購物電子支付如何變得更安全?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移動廣東公司總經理徐龍建議,儘快制定信息安全法和電子支付法,提高法律層次以保障交易安全。
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底,我國網絡購物用戶規模達到1.94億人,手機在線支付用戶達到3058萬人,第三方網上支付行業持續保持強勁增長,整體交易規模達到2萬億元。
目前,除可以購買地鐵票、電影票以及在便利店進行小額購物外,以支付寶、財付通、快錢等為代表的第三方手機支付業務正在拓展到日常生活的多個方面,用戶不但可通過手機上網查詢餘額、賬戶管理,還能購物付款、手機遊戲充值、話費充值,還可支持水、電、煤氣、通信等公共事業繳費。
徐龍認為,電子支付具有傳統支付手段不可比擬的優點,不僅方便快捷、省時省力,而且能夠降低交易成本、減少現金流、提高交易透明度,但也存在交易誠信度不夠高、交易安全性不夠強、法律保護度不夠廣、競爭秩序性不夠嚴、反洗錢意識不夠濃等問題。
“只有通過科學立法,通過國家層面的法律法規才能保障交易安全,促進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他説。
據了解,目前我國針對電子支付領域僅有《電子簽名法》《電子支付指引》《非金融機構支付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電子銀行安全評估指引》等幾部法規和規範性文件。
徐龍認為,這些已有的法規存在立法層級不高、法律體系不全、執行效力不強等問題,而世界主要國家、地區通行的做法是專門制定電子支付方面的法律。
徐龍建議,應該加快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支付法》,從立法宗旨、適用範圍、基本原則、電子支付定義、電子支付類型、監管部門、電子支付主體、電子支付審批與認證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以有效規範電子支付活動,促進我國電子商務産業健康有序發展,推動經濟社會和諧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