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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相關通知,從今年1月起,蔬菜流通環節開始免徵增值稅,記者從太原市國稅局了解到,這將使得全市蔬菜流通環節免徵增值稅近兩千萬元。
按照相關人士的介紹,此次免徵增值稅,主要針對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免徵範圍包括14個類別219個品種的蔬菜。據悉,經挑選、清洗、切分、晾曬、包裝、脫水、冷藏、冷凍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均屬於享受免稅政策蔬菜的範圍,各種蔬菜罐頭則不屬於免徵範圍。
記者了解到,在蔬菜流通環節免徵增值稅政策實施前,消費者購買的蔬菜價格中均含有增值稅,按照政策規定,農業生産者銷售的自産農業産品免稅,而非自産農業産品徵稅,農業産品進入流通環節後,則要繳納增值稅,目前,國內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銷售農業産品按13%的稅率徵收、小規模納稅人按3%徵收。
“本次免徵措施,對大中型蔬菜物流企業而言,的確是利好消息。由於去年增值稅起徵點提高之後,不少處於流通環節的小企業或個人已不用再徵稅,而對大中型流通企業而言,增值稅免除後,則會帶來一定利潤。”太原市國稅局相關人士表示,作為去年稅收減免政策的延續,此次對蔬菜流通環節的增值稅免徵,在太原將更多涉及超市等較大規模的流通場所,按照初步測算,今年全年,太原將免徵增值稅近兩千萬元。
不過,在業內人士看來,由於本次免徵增值稅,並不會真正影響到多數批發市場的小商販,因此,此政策很難對本地菜價造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