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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監會2日通報了一起期貨盜碼交易案件。該案經證監會調查後移送公安機關查處,目前刑拘4人,司法判決1人。
這是證監會查處的首例期貨盜碼案。據悉,近期尚有數起此類案件正在查處之中。
據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2011年1月,證監會對方琛等人期貨盜碼行為立案調查,調查發現方琛等人通過盜取他人期貨交易密碼,對敲轉移保證金,構成盜竊罪。
經調查,2010年11月到2011年1月期間,方琛利用“大白鯊”、“波爾”等木馬軟體從多名投資者電腦中獲取期貨交易密碼。為達到侵佔他人期貨保證金的目的,方琛夥同彭勇等人借用王有生、馮三保、謝豐的身份證先後在長沙一期貨營業部開立期貨賬戶,其利用期貨遠程合約不活躍的特點,在控制的期貨賬戶與受害人賬戶之間多次對敲遠程合約,造成受害人賬戶虧損,實際控制賬戶盈利,然後快速轉賬取現達到侵佔目的。
2010年12月1日,方琛等人利用謝豐賬戶與受害人涂某等2個賬戶在不活躍的期貨合約上對敲,盈利7502.4元;12月6日,利用馮三保賬戶與受害人潘某賬戶對敲,盈利9304元;2011年1月13日,利用王有生賬戶與受害人王某等3個賬戶對敲,盈利19060元;方琛等人完成對敲交易後即刻將保證金轉移至銀行賬戶,並迅速取款,從開始對敲交易到取款走人平均時間為30分鐘。
經前期調查,證監會初步鎖定方琛等多名嫌疑人,並立即將該案移交公安機關。
經杭州下城區人民法院認定,王有生因提供期貨賬戶給方琛從事犯罪活動,並分得贓款1000元,被定性為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1000元。其他犯罪嫌疑人已被提起公訴。
上述負責人表示,近期查處數起期貨盜碼交易案。犯罪分子往往採取木馬盜碼、偷窺盜碼及作為專業人員受託後利用職務盜碼等途徑盜取受害人賬戶密碼,在自身控制賬戶與受害人賬戶之間,同時進行方向相反、價格相同的期貨合約對敲交易,通過高拋低吸方式轉移受害人賬戶內資金,而受害人往往還毫無察覺。
他同時介紹,利用職務盜碼的受託人員往往是個人,受託為投資者操作賬戶後,利用未修改的密碼進行非法交易。
同時,證監會鄭重提醒期貨投資者應切實提高安全意識,謹慎保管交易密碼並作不定期修改,警惕網絡木馬等黑客程序,不要將密碼邪路他人或讓人偷窺,注意賬戶委託他人交易的風險。期貨投資者若發現賬戶被盜,要及時向證監會反映或向公安機關報案。(朱寶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