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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2日訊 2011年的全國“兩會”上,國務院提出“十二五”期間要建設3600萬套保障房。由於資金需求龐大,越來越多的地方政府希望機構資金能夠助保障房建設一臂之力。對此,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原總裁楊超在提案中建議,擴寬險資投資渠道、支持保險資金參與保障房建設。
楊超在提案中表示,我國保險資金中有75%以上是壽險資金,其中逾70%是10年以上的中長期資金,這些特點都符合保障房建設資金規模大、週期長的要求。因此,他建議儘快出臺保險資金參與保障房投資及管理的具體實施細則。減免保險資金參與保障房建設投資收益的營業稅(及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加快《住房保障法》的立法工作,明確總體思路和各方責任。
提案原文如下:
關於支持保險資金參與保障房建設的提案
保障房建設是政府解決中低收入人群居住需求的基礎性民生工程。黨中央、國務院對保障房建設高度重視,制定了“十二五”期間建設3600萬套保障房的宏大目標。然而,保障房建設在未來五年將面臨1.3萬億元至1.5萬億元資金缺口的挑戰,由於資金需求龐大,越來越多的地方政府希望機構資金能夠助保障房建設一臂之力。
根據保監會《保險資金不動産投資管理暫行辦法》測算,截至2011年12月底,我國保險業資産總額6.01萬億元,理論上最多將有6000億元可用於不動産投資;同時,我國保險資金中有75%以上是壽險資金,其中逾70%是10年以上的中長期資金,這些特點都符合保障房建設資金規模大、週期長的要求。此外,保障房建設作為風險可控、長期穩定、擔保可靠的投資品種,也是拓寬我國保險資金投資渠道的有效途徑,有助於降低保險資金運用對資本市場的依賴度,規避市場波動給保險資金運用帶來的風險。為此,就保險資金參與保障房建設提出以下建議:
一是建議保監會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儘快出臺保險資金參與保障房投資及管理的具體實施細則,進行政策引導,促進保險資金參與保障房建設的實質性運作。
二是建議國家稅務總局減免保險資金參與保障房建設投資收益的營業稅(及附加)和企業所得稅。
三是建議加快《住房保障法》的立法工作。近年來,雖然國務院和有關部門先後出臺了二三十份住房保障方面的文件,但是多屬於政策性規定,難以形成硬約束。建議通過立法,明確保障房建設的總體思路和政府、居民以及包括保險機構在內的其他參與方各自應當承擔的責任,規範建設規劃、住房標準、分配方式、進退機制和運營管理,推動保障房建設進入法制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