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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拿出新證據 專家稱勝算不大
iPad商標歸屬將見分曉。2月29日上午9時,備受外界關注的“iPad”商標權糾紛案終審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當日,法庭進行了一個新證據質證的程序,深圳唯冠與蘋果公司就iPad商標的歸屬展開激辯。法院表示,案件結果將擇日宣佈。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前一天,蘋果公司正式向媒體發佈邀請函,將於太平洋時間3月7日召開下一代iPad的新聞發佈會。
業內人士分析,隨著終審結果以及iPad3面市時間的逼近,爭端雙方談判可能進入高潮階段,而利益達成一致的時間點或將是iPad3登陸中國之前。
庭審鏖戰正酣
本次二審的焦點是蘋果在英國成立的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公司,與唯冠科技是否曾簽署有效的iPad商標轉讓協議,以及深圳唯冠是否受上述協議的約束。
庭審中,蘋果表示,深圳唯冠就商標轉讓事宜簽訂了一個簽名函,該函件採用深圳唯冠的信頭紙,同時落款為深圳唯冠的董事長楊榮山。蘋果公司出示了與唯冠之間此前的一些相關往來郵件。“實際上,唯冠在交易的不同階段有不同處理,初期由英國唯冠參加,後期由深圳唯冠進行,尤其在談判最關鍵的階段,深圳唯冠與我方發生近80封電子郵件往來。”蘋果方面申訴稱。
不過,深圳唯冠則堅決表示,蘋果公司是在混淆交易主體概念,其所簽合同的對象由始至終都是台灣唯冠。唯冠方面表示,楊榮山整個身份的體現只有一處,台北的授權委託書,負責人上加蓋了楊榮山的印章。唯冠創始人楊榮山至少同時具有深圳唯冠、台灣唯冠、唯冠集團相關負責人三重身份。同時,唯冠方面駁斥稱,所有電子郵件表明雙方是協商過程,根據交易慣例,協商不構成合同。
“蘋果面臨的最大法律障礙就是台灣唯冠和深圳唯冠是兩個獨立的法律主體,深圳唯冠也一直堅持它不是商標轉讓合同的主體,不受合同約束。”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馬林律師向《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因此,此次蘋果轉變了策略。”不過,他認為,在證據強度上蘋果仍不佔上風。
蘋果這次提出了隱名代理的新思路,即台灣唯冠以自己名義簽合同,但有深圳唯冠的授權,且蘋果也知道這種授權。此前,蘋果以“隱名代理”獲得了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的支持。不過,業內人士認為,由於中國內地與中國香港實施兩套不同的法律體系,此次蘋果的戰略改變或許收效甚微。
經濟損失巨大
“判決結果或許一時半刻出不來。”張馬林認為,蘋果敗訴的可能性很大,這將使其蒙受鉅額經濟損失。
事實上,在深圳中院一審結束後,深圳唯冠便已經乘勝追擊,向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上海市浦東法院提起iPad商標侵權訴訟,要求相關經銷商停止使用iPad商標。
其中,唯冠在惠州再次勝訴。戰火還燒到了蘋果老家。據悉,唯冠已于2月17日向美國加州最高法院提交訴訟書,指控蘋果在2009年12月收購iPad商標權的時候,存在交易欺詐。
在法律訴訟的同時,深圳唯冠也申請通過海關及工商部門行政介入。“如果蘋果公司此次二審敗訴,其iPad産品則將被強制下架。”正略鈞策管理諮詢顧問唐欣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不僅如此,蘋果還將面臨唯冠的後續訴訟,要求其賠償過去兩年的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