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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廣州市消委會公佈了對市場上購買的50批次兒童及嬰幼兒服裝樣品的比較試驗結果,其中兒童服裝37批次,嬰幼兒服裝13批次。經檢驗,所檢項目完全符合標準要求的有28批次樣品,符合率為56.0%。
本次比較試驗檢驗結果顯示有1批次樣品甲醛含量超標,檢測值為80mg/kg。(根據國家強制性標準GB 18401規定,直接接觸皮膚的紡織品甲醛含量要求≤75mg/kg,嬰幼兒用品則是要求甲醛含量≤20mg/kg。)。廣州市消委會表示,生産廠家在面料後整理生産工藝中,如果使用了低成本的含甲醛的整理劑或助劑,可導致甲醛含量超標。
此外,本次比較試驗發現有3批次樣品pH值超標,且全部偏鹼性,最高檢測值達到9.7。服裝産品的pH值過高或過低,均有可能破壞人體皮膚酸鹼度的平衡,引起皮膚過敏或感染。國家強制性標準GB 18401-2010規定,嬰幼兒服裝産品的pH值必須在4.0~7.5之間,直接接觸皮膚的服裝産品其pH值必須在4.0~8.5之間。
pH值超標顯示原料生産廠家在染整工藝上對純棉産品及含棉量高的産品在酸鹼度上控制不嚴,生産後處理酸鹼中和不充分,或清洗不徹底等,都是造成産品pH值不達標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