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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我國PE行業發展的最好時期,基金的投資管理人越來越多,退出渠道也越來越多,這是一個朝陽行業。一旦法律法規出臺,PE行業將會出現一個飛速的發展。
股權投資基金(PE)和創業投資基金(VC)作為對未上市企業進行股權投資和提供經營管理服務的集合投資制度,已發展成為資本市場的重要融資手段,尤其是它既對扶持中小微企業的發展壯大發揮著重要作用,也為民間資本提供了多樣化的投資渠道。
“現在是我國PE行業發展的最好時期,基金的投資管理人越來越多,退出渠道也越來越多,這是一個朝陽行業。”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理事長戴相龍今天在第四屆全球PE北京論壇上表示,“當前,建立和完善股權投資基金及其管理服務整個行業的法律法規,已成為我們PE行業發展最重要的問題。”他表示,希望各部門抓緊制定完善股權投資基金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我相信一旦法律法規出臺,我國PE行業將會出現一個飛速的發展,這對各方面都是有利的。”
在該市場快速發展的同時,如何加強行業監管和自律,實現規範發展,也已成為業內關注的焦點。2005年11月,《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頒布,重點在於嘗試規範國家對於創業投資機構的管理;2011年11月,《關於促進股權投資企業規範發展的通知》發佈,推行了備案制度,是首個全國性股權投資企業管理規則,標誌著我國股權投資(基金)企業發展進入制度化的軌道。在行業自律方面,2011年中國股權投資基金協會發佈了《中國股權投資基金行業指導原則》,對推動行業自律發展做出了有益探索。但目前我國還沒有出臺股權投資基金的專門管理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