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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海口2月25日電(記者 傅勇濤)海口市國土資源局日前發出通知,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借用“租賃”“合作開發”“作價入股”“承包經營權流轉”農業用地之名,擅自改變土地用途,違規建設“小産權房”。該局負責人表示:“小産權房”不得確權發證,不受法律保護。
記者從海口國土部門了解到,海口市近年來嚴厲查處擅自使用宅基地及集體土地以聯營合作等名義建設“小産權房”。2011年,海口市發現並有效制止土地違法行為1190起,立案查處違法違規用地案件27宗,涉及土地面積21.88公頃,同比下降68℅,拆除構建物面積63527平方米,收回土地20.93公頃。
海口市國土局負責人表示,近年該市房地産業快速發展,房價不斷升高,在暴利驅動下,有些開發商無視法律法規和政府嚴令,非法佔地、非法買賣土地建房,或採取非法出租、出讓、入股、聯營等方式,成片違法興建“小産權房”,低價銷售給消費者。
海口市國土資源局提醒,凡非法佔用集體土地施工建設的,應立即停工停建。非法佔用或租賃農地後,擅自改變用途進行非農建設的違法行為,涉嫌構成非法佔用毀壞農用地罪、非法倒賣轉讓土地罪及非法批地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