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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人喬丹勝訴難度大 中文姓名權成爭議焦點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4日 11:5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四川在線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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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喬丹告"喬丹"勝訴難度大 中文姓名權成爭議焦點

  昨日,美國籃球巨星、“飛人”邁克爾喬丹通過個人官方網站發佈視頻聲明,稱已經在中國一家法院提起訴訟,指控中國運動服飾生産商———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喬丹體育)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使用其中文名字、球衣號碼、甚至還試圖利用其孩子的名字開展商業活動。這份報道也發到了成都商報記者的郵箱,並附帶了喬丹起訴的視頻、文字材料等內容。

  喬丹體育昨日下午5點05分通過其官方微博發表了公開聲明,稱尚未收到國內任何法院的應訴通知,他們同時表示,中文“喬丹”是依照中國法律申請註冊,並享有專用權的註冊商標,對註冊商標的合法使用行為受我國法律保護。

  邁克爾喬丹突然起訴

  稱訴訟目的不是錢,是保護姓名權

  邁克爾喬丹在聲明中表示:“在我作為職業籃球運動員和從事商業活動的過程中,我為建立個人形象及品牌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併為以我的名字和形象為標誌的運動鞋和運動服品牌而深感自豪。當我了解到有其他企業未經我許可便利用我的中文名字、球衣號碼23號,甚至試圖利用我孩子的名字開展商業活動,我感到非常失望。我採取這一行動的目的是保護我所擁有的姓名權及品牌。”

  在説這段話前,喬丹已經委託君合律師事務所代理訴訟,並於21日向法院提起了訴訟。君合律師事務所代理律師樓夷在接受成都商報記者採訪時透露,邁克爾喬丹是近期了解到喬丹體育侵權的事情,“ 一直以來,邁克爾為保護其姓名權付出了認真謹慎、始終如一和堅持不懈的努力。訴訟的訴求是誠信問題,而非金錢。”樓夷説,如果訴訟獲賠,那麼邁克爾喬丹將把所得經濟賠償用於發展中國的籃球事業。“目前,邁克爾喬丹先生沒有表示尋求庭外和解的意思。”

  樓夷表示目前邁克爾喬丹方面掌握了充足的訴訟理由。“邁克爾喬丹在中國人眼裏就是‘喬丹’,Jordan的中文譯名就是‘喬丹’。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主要報刊對邁克爾喬丹進行了持續和大量的報道,其中《人民日報》《經濟日報》和《中國體育報》一致將他稱為‘喬丹’。‘喬丹體育’蓄意且毫無顧忌地侵犯邁克爾的姓名權以及其孩子的姓名權。很明顯,“喬丹體育”誤導了中國消費者。

  喬丹體育緊急回應

  未收到法院傳票,與球星喬丹無關

  喬丹體育的前身是福建省晉江市陳埭溪邊日用品二廠,由丁老歲、丁國雄父注資13.6萬元設立。晉江的陳埭是著名的鞋都,周圍聚集了安踏、361度、匹克、貴人鳥等一大批國內知名的體育品牌。2000年6月,公司改製成立喬丹體育。其招股説明書(申報稿)顯示,2010年,其營業收入29.27億元,營業利潤6.71億元,2006年以來其專賣店的平均複合增長率為19.17%,截至2011年6月30日,品牌專賣店達5715家。2009年,“喬丹”中文文字商標被認定為“馳名商標”。

  從招股説明書內容看,喬丹體育曾對潛在的可能與Michael Jordan的商標糾紛有預估,招股説明書關於風險因素第一條為“商標及商號風險”。喬丹體育稱其商標“喬丹”與美國籃球巨星Michael Jordan的中文音譯“邁克爾喬丹”姓氏相同,但“不存在商業合作關係,也未曾利用其形象進行企業、産品宣傳。發行人的商號及註冊商標均不存在侵犯Michael Jordan的姓名權或其他權利,發行人在2000年6月28日成立至今,Michael Jordan從未提出過任何權利和主張。”而針對耐克的air jordan品牌商標,喬丹體育稱與其品牌差異度大、辨識度明顯,且公司的“喬丹”系列商標在國內註冊在先。

  昨日邁克爾喬丹狀告喬丹體育侵權的事情曝光後,成都商報記者電話聯絡了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的陳女士表示,目前負責媒體接待的工作人員全部出差了,“不好意思,我們的董事長秘書出差了,目前無法接受採訪。”記者隨後詢問其董事會辦公室的工作人員能否回應此事,得到的答覆是:“不好意思,他們也全部出差了,真的無法接受採訪。”直到昨日下午5點05分,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在其新浪的官方微博上發佈了一份公開聲明,稱:“我公司對此事件高度關注。但截至2月23日午間,我公司尚未收到國內任何法院的應訴通知。中文‘喬丹’是我公司依照中國法律申請註冊並享有專用權的註冊商標,對註冊商標的合法使用行為受我國法律保護。”成都商報記者 蓋源源 沈軼

  律師觀點

  巨星喬丹勝訴難度大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黃春海在接受成都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從法律角度説喬丹的訴訟是有依據的,“喬丹體育使用了喬丹的中文譯名,且有籃球運動員的剪影作為商標標識,這很容易讓消費者聯想到邁克爾喬丹這一著名的籃球運動員,這樣的符號容易讓人誤解。”不過,黃春海同時表示,這個官司最終的結果還很難講,“因為邁克爾喬丹的中文譯名在中國受不受保護不好説,中國並沒有這方面的法律規定和司法解釋。”

  超凡知識産權相關負責人周宏認為,美國喬丹勝訴難度較大,關鍵是“到底是否具備中文姓名權目前還沒有證據”。此外,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在註冊商標5年之內,任何人可以提出撤銷。而喬丹體育註冊的“喬丹”第25類等是1998年,已經過了5年期限。

  曾是姚明和可口可樂公司肖像權官司中姚明的代理律師王曉鵬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認為,從法律的角度講,中國喬丹公司註冊使用的是商標權,而邁克爾喬丹要主張的是自己的姓名權,也就是人身權利的一部分,不能簡單地認為,中國喬丹公司使用了“喬丹”這兩個字就侵犯了運動員喬丹的姓名權。“判定中國喬丹公司是否侵權,要看中國喬丹公司在進行商業經營行為的時候有沒有直接使用喬丹的姓名、形象、姿態、聲譽,有沒有讓公眾誤認為該公司使用了邁克爾喬丹的身份。如果説僅僅用了喬丹這兩個字就構成侵權,稍稍有些牽強,”王曉鵬説。

  成都商報記者 蓋源源 席大偉 實習生 王韻蕾

  影響

  或影響喬丹體育上市計劃

  喬丹體育目前正在積極籌備上市計劃,2011年11月25日,喬丹體育通過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的(首發)審核,成功過會。喬丹體育的招股説明書顯示,公司擬發行11250萬股,募集10.64億元,于上交所上市。而如果上市成功,將成為在A股上市的第一家體育用品企業。

  不過,這突如其來的訴訟對喬丹體育的上市不可避免地産生了影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發行人資産必須完整,即生産型企業應當具備與生産經營有關的生産系統、輔助生産系統和配套設施,合法擁有與生産經營有關的土地、廠房、機器設備以及商標、專利、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

  一家著名會計事務所的合夥人兼中國註冊會計師對成都商報記者表示,按照證監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的規定,如果一家企業的生産性資産和商標控制人不一,意味著知識産權不完善,上不了市。而泰和泰金融證券行業律師郭成剛認為,如果商標不屬於企業或者來自租賃,意味著其擬上市企業資産獨立、業務獨立上存在瑕疵,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發展前景都會受到質疑。

  成都商報記者 席大偉 實習生 王韻蕾

  成都市場銷售正常

  昨日下午,成都商報記者走訪建設路東路和春熙路等喬丹體育專賣店,各大專賣店男女運動服和運動鞋均正常銷售。記者來到春熙路喬丹體育時,該店正進行買二送一促銷活動,店內人氣較旺,試穿和購買的客人絡繹不絕。銷售人員表示並不知道喬丹對喬丹體育提起的侵權訴訟一事。

  成都商報記者 席大偉 實習生 王韻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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