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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一條有關信用卡安全的微博在網絡上引起軒然大波這條題為“信用卡不設密碼更安全?”的微博稱,廣州一市民信用卡未離身,被盜刷3萬餘元。銀行説:憑密碼消費的交易,他們不負責;但若未設密碼,可賠償部分損失。原來,大部分銀行的“失卡保障”服務,僅針對非密簽名信用卡有效。即信用卡被盜刷,通過筆跡鑒定認定是假簽名,商戶和收單機構將擔負大部分責任。那麼事實是否如此呢?對信用卡客戶來説,真的是不設密碼才能追到?
銀行怎麼説?
遭盜刷後索賠 加密信用卡沒人認賬?
銀行人士稱,按規定,用密碼交易均視為持卡人本人所為
密碼洩露遭盜刷
銀行:毫無疑問個人有責任,商家責任易扯皮
昨天南京一家股份制銀行卡部負責人稱,如果是使用密碼的信用卡被盜刷,個人要承擔責任。因為幾乎所有銀行的信用卡章程中都規定:“凡使用密碼進行的交易,均視為持卡人本人所為。”也就是説,交易時只要使用了密碼,銀行均視為持卡人本人所為,發生的損失銀行概不負責,一旦犯罪分子偷窺了你的密碼,那就是非常危險的事了。
如果客戶使用密碼加簽名的雙重方式呢?“由於使用了密碼,商家核對簽名的壓力就小多了,銀行的安全壓力也減小,而這些壓力會轉移到持卡人身上。”這位人士表示,如果雙重保護的卡被盜刷了,毫無疑問個人有責任,因為密碼洩露了,商戶在核對簽名上要承擔多少責任,很容易扯皮。
倣簽名盜刷得手
銀行:商家有一定的責任,很難有全額賠償的
“信用卡用密碼出了事,銀行不賠呀,如果是簽名的,至少被盜刷後商戶和銀行還要賠償呀!所以信用卡簽名不是比密碼更安全麼?”市民陳小姐提出了自己的想法。記者採訪後得知,簽名信用卡被盜刷,商家的確要擔部分責任,有失卡保障的銀行也可以部分賠償。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部分”。
南京多家銀行信用卡部工作人員表示,在當前的受理環境下,憑簽名消費的信用卡丟失或被盜後,不法分子的確可能會在持卡人挂失前模倣簽名刷卡成功。在確認了不是本人的簽名之後,責任就轉移到了商家身上。商家將承擔一定損失。但這追責的過程比較複雜,而且從已有的案例來看,很難有全額賠償的。
持卡人VS銀行
失卡保障保的是“簽名消費”
賠不賠,賠多少,還要等銀行核實
對於簽名信用卡來説,很多持卡人都依賴於還有一道銀行的保障,目前廣發、交行、建行、招行、光大銀行、華夏等銀行向信用卡客戶推出了失卡保障。
很多持卡人認為,卡丟失不用急,因為有“失卡保障”,被盜刷的錢款會由銀行“埋單”!可事實並非如此。
從保障範圍看,“失卡保障”僅限于簽名消費,憑密碼消費、網絡交易、電話轉賬等,均不在“失卡保障”的範圍之內。從保障時間來看,各銀行規定不同,一般挂失前48小時,最長120個小時內可獲得“失卡保障”。從辦理手續來看,持卡人向銀行挂失後,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被盜刷報案證明,填寫銀行的《失卡保障受理表》後,再等待銀行核實,決定是否給予賠償。而且失卡保障金額都有限制,目前國內多數銀行提供的失卡保障最高額度在5000元以上。而且更多的銀行還沒有推出失卡保障。
資料鏈結
各銀行失卡保障規定
銀行名稱賠償時間賠償金額(最高)
建設銀行48小時普卡 5000元,金卡 10000元,部分白金卡20000元(境外刷卡才享受失卡保障)
招商銀行48小時普卡 10000元,金卡 15000元
交通銀行48小時“用卡無憂”持卡人 40000元
廣發銀行48小時卡片的信用額度(真情信用卡)
光大銀行 48小時普卡 5000元,金卡 10000元
華夏銀行120小時普卡 5000元,金卡 15000元,鈦金麗人卡5萬元
法院怎麼判?
加密信用卡被盜刷商戶沒驗簽名,賠70%
法官:商戶有注意義務,持卡人有保管義務,可能都要為盜刷買單
案例1
記者從法院了解到,其實不管是否設密碼,若是信用卡被盜刷造成損失,商戶沒盡到注意義務的話,就要為持卡人的損失擔責。
法官提醒消費者,特約商戶對持卡人負有一定的注意義務,持卡人對信用卡有保管義務,無論哪種義務缺失,都需要給帶來的損失買單。
案例1
簽名信用卡被盜刷 超市賠償部分損失 因為未謹慎審核簽名
2009年底的一天,南京市民黃某的一張銀行信用卡被盜,他的這張信用卡沒加密。小偷很精明,很快就持黃某的卡去了一家大型超市消費。事後證實,小偷在一天之內在這家超市消費過四筆,共計8800多元,除第一筆消費中小偷將黃某的名字簽錯外,後三筆消費他都簽對了名字。
黃某發現信用卡被盜,就及時挂失並報警,黃某認為超市難辭其咎。去年8月底,黃某將這家超市起訴到白下法院,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庭審中,超市卻認為黃某應將其信用卡的發卡行也列為被告,因為黃某與銀行建立了儲蓄關係,而超市不過是銀行的特約商戶,黃某信用卡被盜刷應該找銀行,超市不存在過錯,雙方在庭上僵持不下。
法官説法:
法院認為,小偷在第一筆消費時的簽名明顯是錯的,普通人完全可以輕易辨認,而超市工作人員卻沒有謹慎審核,所以超市應承擔主要過錯。另外,黃某作為持卡人,也該妥善、謹慎保管信用卡。沒設密碼的信用卡被盜刷,他自己也有一定過錯。最終,法院綜合各方因素,判決被告超市賠償黃某3100多元。
案例2
加密簽名卡被盜刷 這家商戶賠償70% 因為未仔細比對簽名
2010年5月7日晚上,句容市民陳某發現錢包被盜,其中有身份證和信用卡。5月8日上午,陳某辦理挂失業務時發現一張加密信用卡被盜刷7000多元,所以他趕緊報警。
根據銀行記錄顯示,5月7日晚,陳某的信用卡在某商店消費7000余元,而簽購單上的簽名是李某。陳某説,自己的密碼用的是身份證後6位,估計是小偷試出來的。陳某事後與商店協商幾次都沒結果,就將這家商店起訴到法院。
審理中,被告商店員工表示,曾要求消費者在POS機上輸入密碼再簽名,但否認看見信用卡上有預留的“陳某”簽名。除此以外,該員工還表示,他對銀行要求對持卡人身份確認、審核的規定不太清楚。
本案中,持卡人預留簽名是“陳某”,信用卡上也有持卡人姓名的拼音,但簽購單卻是“李某”,商店員工沒有發現這種明顯不符的情況,所以過錯顯而易見,應承擔主要責任。
此外,主審法官也認為陳某沒有在丟卡的第一時間挂失,也有一定過錯。最終經調解,被告商店同意承擔70%左右的損失。
法官説法:
雖然商家不可能對每個客戶的身份都嚴格審查,但必要的審查義務卻不能缺失。“信用卡上預留的簽字與銀行留有的印鑒性質不同,商戶沒有專用檢測設備,也沒有筆跡鑒定專家的能力。”法官稱,這種情況下,如果小偷偽造簽名,收銀員也很難認定這是冒充別人刷卡,特約商戶可能就不會承擔太重的責任。
爭論
不少網友認為密碼加簽名更安全
對於信用卡是不設密碼安全,還是密碼加簽名更安全。網友們對此褒貶不一,許多人認為還是密碼加簽名更安全一些。
網友草根樸爾曼説:“從來就沒見哪個商家核對過簽名,再者簽了名,不是更容易被模倣麼?”網友吾愛熊寶對筆跡鑒定過程表示懷疑,因此認為還是設密碼更安全。有的網友更是對繁瑣的理賠過程充滿質疑。
也有一些網友認為簽名消費的話,銀行會分擔一些責任,自己能挽回些損失。網友開心古玩稱:“信用卡被盜刷,通過筆跡鑒定認定是假簽名,商戶和收單機構將擔負大部分責任。”更有用戶-sandfox-覺得,信用卡本來就是靠簽名來確認的,密碼是中國的獨創啊!也有一些網友認為自己妥善保管卡片更重要,一位名叫JQ大黑的網友説,“不設密碼也不安全,還是自己多加小心為好。”
一項調查顯示八成持卡人用密碼
記者在一家網站舉行的“銀行卡安全中國行”專題調查問卷中發現,有關“您的信用卡是設置密碼還是使用簽名作為主要確認憑證”的調查數據顯示,有54.4%的人選擇了“密碼加簽名”,有30.4%選擇“只用密碼”,只有15.2%的人選擇“簽名”。南京一家股份制銀行稱,他們也對信用卡客戶提供三種安全保障方法,但是統計下來,超過8成的持卡人都喜歡設置密碼。
銀行人士表示用密碼相對更安全
南京一家國有銀行信用卡部負責人稱,關於信用卡用密碼還是用簽名一事,各家銀行都走過一段“回頭路”。十年前各家銀行大力推出信用卡時,都是直接和國際接軌,採用簽名制,沒有密碼,但顯然老百姓不適應無密碼的簽名,過了三四年之後,各家銀行不得不又增加了密碼選擇。南京一家股份制銀行相關負責人表示,超過8成客戶都選擇了有密碼保護的方式。
昨日有多家銀行相關負責人均表示,多年從事信用卡業務的經驗顯示,其實持卡人用密碼還是相對更安全。“我們做過這方面的統計,最後發現使用密碼的信用卡風險還是比不用密碼的卡風險要小得多。”相關人士表示,現在國內信用卡基本上都是磁條卡,磁條卡信息在POS機上很容易被側錄做成複製卡。
“如果卡被複製了,沒有密碼的,不法分子就可以四處盜刷。”一家國有銀行信用卡部負責人也表示,國內的信用環境還不發達,僅憑簽名的信用卡,需要商戶去控制風險,但事實是,商戶的識別意識和識別能力都還遠遠沒有跟上,“所以,信用卡的風險用人控,還不如用機控,用系統控制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