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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歸真堂“活熊取膽”的爭議,已經不是一天、二天了,但至今仍然是一場“口水戰”。只有法律的歸法律,人道的歸人道,我們才能從爭論的雲遮霧罩中理清脈絡。
從法律上分析,要説歸真堂“活熊取膽”違法,並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也沒有法律明確禁止虐待動物或者“活熊取膽”。所以,歸真堂“活熊取膽”生産與上市並沒有違反任何法律。但是,歸真堂生産含有熊膽粉的産品作為保健品賣,存在法律上的問題,因為,根據《衛生部關於不再審批以熊膽粉和肌酸為原料生産的保健食品的通告》規定,衛生部2001年起不再審批作為保健品的熊膽粉,從這個規定出臺開始,熊膽粉的原料不可以再用於任何保健食品。而且,該規定出臺前,衛生部只審批過兩種含熊膽粉的保健品,都不是歸真堂生産的。但是,至今,歸真堂仍然以保健養生為加盟定位,銷售熊膽茶等含熊膽粉的保健品。這種行為違反了衛生部的相關規定。
“活熊取膽”是否人道,是否符合動物福利,不但是可以討論的問題,而且是爭議很大的問題。從人道角度而談,反對人士還有一個領域大有作為,那就是呼籲反虐待動物立法,推進保護動物福利的法律出臺。歸真堂“活熊取膽”事件反映出的最大的問題,就是動物受到虐待問題,而反虐待動物在我國法律中還是一片空白。而反虐待動物立法是國際動物保護立法的趨勢,目前世界上已有100多個國家出臺了反虐待動物法案,包括美國的《反虐待動物法案》、《動物福利法案》,英國的《實驗動物法》,瑞典的《牲畜權利法》等。我國2009年,就有專家提出了《反動物虐待法》專家建議稿,但迄今尚未進入立法規劃或立法程序,完全可以借歸真堂事件,推進我國反虐待動物立法。
楊濤(作者係知名時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