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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學生洪某在三亞市一家蘋果電腦店內看電腦時,誤將水灑到蘋果電腦上,最終協商無果,無奈買下電腦平息事端。網友隨後發帖質疑該家蘋果店存在“勒索”和強賣情況。
一篇名為《貧困女大學生三亞蘋果店中遭“碰瓷”,被逼買下近萬元電腦!》網帖,稱兩名女大學生2月15日14時左右,在三亞市新風街一家蘋果産品體驗店看電腦時,不小心將礦泉水灑在電腦鍵盤下方的邊角處。雖並未對電腦造成損害,但該店店員見狀覺得有利可圖,便向兩位女生提出要求:買下價值8900元的電腦或繳納6000元的檢測費,並限制其人身自由達8小時之久。
記者22日前往位於三亞市新風街的這家蘋果店了解事件經過。一位吉姓負責人表示,15日確實有兩名女學生來店內看電腦,並且將水灑到擺在櫃臺上的價值9500元的蘋果電腦上。隨後,店內工作人員協助將電腦關機。由於擔心水會對電腦造成傷害,所以店方給女學生提供了兩個選項:要麼以進貨價8900元買下電腦;要麼將電腦送去檢測,費用由女學生自負。
吉姓負責人表示,女學生當時一直在猶豫如何處理這件事情,並且這期間該女學生和同學兩次試圖逃跑。雙方一直從當日14時僵持到23時,最終,事件以女學生以8900元的價格買下電腦告終。店方負責人表示,店方本以為這件事已經結束了,沒想到很快網上便有網帖稱他們勒索強賣。
記者聯絡到洪姓同學,她表示當日是由於店方提出不合理要求,她們才試圖離開,而並非“逃跑”。洪同學還表示,最後買下電腦實在出於無奈,一方面自己社會經驗不足,擔心電腦在送去檢測時,會被對方動手腳。另一方面,當天這件事耗時太久,已經筋疲力盡了,不想再糾纏下去,只想趕緊解決以便息事寧人。
洪同學還表示,8900元中有6000元屬於她的助學貸款,其餘3000元是其上學期自己打工賺來的,否定了店方所稱的銀行卡內一次性刷出8900元應該不是貧困生的説法。
洪同學説,目前店方已經主動跟她們聯絡,並且表達了可以退回電腦的意願,但是要求她們將網上的負面帖子刪掉,並且發出一個關於電腦已退回的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