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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兩年,操作靈活的小額貸款公司發展得十分迅猛。由於去年我國實行穩健貨幣政策,使得整個貨幣市場流動性比較緊張,更加劇了中小企業從銀行獲得資金支持的難度。由此具有草根性質的小額貸款公司放貸資金收穫了極大的市場需求。
據統計,截至2011年12月末,全國共有小額貸款公司4282家,貸款餘額3915億元,全年累計新增貸款1935億元。2010年底全國共有小額貸款公司2614家,2011年底則達到4282家,增幅高達64%;貸款餘額則幾乎翻番。
小額貸款公司的發展速度令人矚目,但具體分析,仍可看出該行業日子的不易。全國4200余家小額貸款公司,平均每家貸款餘額不到1億元。如果以這樣的放貸規模、以四倍的利率去放款,小額貸款公司盈利不足以支撐它的持續發展。“現在小貸公司的融資渠道單一,像我們這樣成立時只有2000萬元資金的小公司,基本上還是靠自有資金在運轉,雖然沒有不良貸款,但做大很難。”浙江永鑫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鄧洪喜對記者説。
小額貸款公司貸款餘額的“小微”局面,更多是因為受制于相關政策的嚴厲監管。根據規定,小額貸款公司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所以從2008年開閘以來,雖然小額貸款公司迅猛生長,但小額貸款公司的可持續性發展令人擔憂。
鑒此,浙江已啟動試點,意在探索破解小額貸款公司融資之道。2月8日,浙江省工商局專門出臺了業內首個針對小貸公司的監管辦法《浙江省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監管暫行辦法》,規定小額貸款公司須向工商部門如實申報融資信息,規範開展融資操作。
新規的出臺為小貸公司提供了更為廣闊的融資渠道,以及更為明確的違規懲處方式仔細對比,這一《辦法》與2008年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出臺的《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的明顯不同表現在3個方面:拓寬了小貸公司的合法融資渠道,明確規定了小貸公司的違規處理辦法,工商部門或代替金融辦成為小貸公司的主要監管部門。
其中,允許在本市範圍內的小貸公司之間進行資金調劑拆借;可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地方金融資産交易平臺等合作,以回購方式開展資産轉讓業務,這兩條新規最為關鍵,在一定程度上放開了小額貸款公司的融資渠道限制。但幾天之後,就有地方政府等相關部門發出了清查地方性金融資産交易平臺的聲音。這可能意味著,好不容易為小貸公司的融資多開的一扇大門,會因各種阻力而被迫關閉。“浙江的監管辦法可看作是一種機構創新、業務創新和需求基礎上的制度創新,作為一個試點,希望有關部門不要卡得太死。”白澄宇如此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