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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準則再遇挑戰 *ST建通年報審計報告仍為舊版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2日 08: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證券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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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繼科達機電2011年審計報告未循新準則後,*ST建通再度上演同類事件,其2011年審計報告仍完全按照舊審計準則編寫,試問這是公司肆意挑戰規則,還是內控機制形同虛設?

  *ST建通近日披露的2011年年度審計報告顯示,從管理層對財務報表的責任、到註冊會計師的責任,再到審計意見,均與新審計準則所要求的表述內容存在諸多差異。

  具體來看,在管理層對財務報表責任這一欄中,*ST建通描述為“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編制財務報表是公司管理層的責任。這種責任包括:設計、實施和維護與財務報表編制相關的內部控制,以使財務報表不存在由於舞弊或錯誤而導致的重大錯報;選擇和運用恰當的會計政策;作出合理的會計估計。”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審計準則中,早已把管理層對財務報表責任改為“編制和公允列報財務報表是公司管理層的責任”。同時內容也從原3項縮減至2項,具體為“這種責任包括: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編制財務報表,並使其實現公允反映;設計、執行和維護必要的內部控制,以使財務報表不存在由於舞弊或錯誤導致的重大錯報。”

  再從註冊會計師的責任和審計意見這兩段看,新舊審計準則沒有實質性的差異,僅是在措辭上所有改變,不過*ST建通審計報告仍是沿用舊版的表述方式。

  顯然,*ST建通的審計報告非常可笑,其從頭徹尾的表述均按照舊審計準則。

  據悉,新審計準則早在2010年就已經頒布,並在2012年1月1日開始實施,修訂後的新審計準則,共涉及38項準則,並將風險導向審計理念全面徹底地貫徹到整套審計準則中。

  還需指出,在新審計準則正式實施的前一天,中國證監會發佈[2011]41號公告再次強調,2011年年報審計是我國新審計準則實施的第一年,各會計師事務所及相關註冊會計師在上市公司年報審計過程中應嚴格按照新審計準則要求開展審計,提高風險防範意識,有效執行質量控制制度,做好2011年年報審計工作。

  但仍有公司不遵循新審計準則,之前本報曾報道過《審計報告未循新準則,科達機電年報要打“補丁”》,科達機電次日便稱,由於工作人員疏忽,導致年報審計報告中的內容粘貼有誤。

  多方面的強調,再加上鋪天蓋地的公開信息,*ST建通卻視而不見,竟再犯同樣的錯誤。一位註冊會計師對記者表示,上述情況出現可能有兩種原因:一是審計機構沒有參照新審計準則進行審計工作,二是審計機構在向上市公司簽發審計報告時錯誤地沿用了之前版本。

  但無論是何種原因,都從側面折射出一家公眾公司在如此明顯且重大事情上,其內控機制形同虛設。而如*ST建通再解釋為粘貼錯誤,如此低級的錯誤也會犯,又怎讓人相信整個審計過程是按照新審計準則來審計的?審計過的公司年報信息披露沒有其他重大錯誤。

  新審計準則出臺的本意是提高財務信息質量,降低投資者的決策風險降低,然而上市公司如此視而不見,顯然事與願違。另有業內人士指出,新審計準則反復受挑戰,這類情況是否需定義為年報信息披露重大差錯,從而追究相關責任人還需監管部門定奪。(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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