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屢屢發生的郵包炸彈事件引起中國監管部門的高度重視。2月19日,北京郵政局發佈通知,要求北京市快遞企業從3月1日起在收件時要開包查驗。根據北京市郵政局通知要求,從3月1日開始快遞企業需要遵循誰收寄誰負責的原則,明確生産經營的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而快件的攬收業務人員是直接責任人。
具體來説,在收寄快件的時候必須當面驗視交寄物品,並且在詳情單上加蓋一個叫驗視章的印章,而快遞企業應該遵循統一規定有一個印章的位置,確保快件的寄遞全程可以查詢,而且在快遞員離職的時候還要將驗視章收回,可以説印章的環節是這個新規最大的亮點。
據中國之聲《全球華語廣播網》報道,對於這樣的新規,業內人士表示,一方面,快遞的業務員並沒有識別複雜危險品爆炸品的能力,快遞公司要執行誰收寄誰負責的原則有些力不從心;另一方面,如果所有的快遞都要開箱驗視的話,會非常耗時,執行成本很高,最後蓋章的要求很可能流於形式不驗收而直接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