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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全球華語廣播網》報道,被復仇者遞上郵包炸彈的驚險場面,我們通常會在電影裏看到。然而,現實生活中,類似這樣的驚魂事件時有發生。2010年,兩架經由他國飛往美國的飛機上就被發現有可疑包裹,所幸的是,包裹內的爆炸裝置被拆彈專家及時拆除。
同樣也是在2010年,德國總理府收到一個可疑郵包,後證實説,這是一枚郵包炸彈,內含有"可致傷"的物質。但就在同一天,希臘卻沒有這麼幸運,警方在首都雅典發現7枚郵包炸彈,其中兩枚已分別在瑞士和俄羅斯駐希臘大使館起火爆炸。
郵包炸彈不僅發生在國外,2011年8月,杭州發生紙箱爆炸事件,警方説,疑似爆炸物的就是一個長約50公分的長方體硬紙板箱,箱子的一頭已經破損,隱約看到裏面裝有玻璃瓶。而就在今年元宵夜,廣州一名男子在家中被一個所謂香水"郵包炸彈"炸成重傷。
屢屢發生的郵包炸彈事件引起中國監管部門的高度重視。今日,北京郵政局發佈通知,要求北京市快遞企業從3月1號起在收件時要開包查驗。根據北京市郵政局通知要求,從3月1日開始快遞企業需要遵循誰收寄誰負責的原則,明確生産經營的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而快件的攬收業務人員是直接責任人。
具體來説,在收寄快件的時候必須當面驗視交寄物品,並且在詳情單上加蓋一個叫驗視章的印章,而快遞企業應該遵循統一規定有一個印章的位置,確保快件的寄遞全程可以查詢,而且在快遞員離職的時候還要將驗視章來收回,可以説印章的環節是這個新規最大的亮點。
但是對於這樣的新規,快遞企業有業內人士就表示,一方面快遞的業務員並沒有識別複雜危險品爆炸品的能力,快遞公司要執行誰收寄誰負責的原則有些力不從心。另外一方面如果所有的快遞都要開箱驗視的話,會非常的耗時,執行成本很高,最後蓋章的要求很可能流於形式不驗收而直接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