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近日,紹興象緯幼兒園學生黃皓從幼兒園樓梯上摔下導致顱內出血。家長想到去年曾給學校繳過45元平安保險,多方打聽,但保險公司根本不來保。
保險公司覺得“無辜”,學生根本就沒與保險公司簽訂參保合同,學生的保險費並沒有繳到保險公司手裏,還躺在學校那裏。學校也覺得挺“委屈”,不是他們故意扣留,而是保險公司故意不收。
保險公司之所以拒收,原因很簡單,他們認為紹興縣學生平安險收入過低,想提高保費,但縣教育局堅決反對。
雙方鬥來鬥去,最大的輸家是學生。更應該看到的是,繳保險卻索賠無門的背後,凸顯了制度之失。
以往,學生險是保險公司爭搶的“肥肉”,究其原因,有利可圖。學生險雖然低費率,但低保障;而現在,不少保險公司把學生險當成“雞肋”,原因在於保險公司利潤少了。由此便牽扯到兩個命題,其一,保險公司該不該一味向錢看?其二,一旦出現保險公司拒絕為學生保險的情況,監管部門該如何處置?
現行《保險法》規定:“從事保險活動必須遵循自願原則”,是否購買學生平安險,學生和家長説了算,換言之,法律規定了保險公司不能強制學生購買平安險,但沒有規定保險公司該不該拒絕學生參加。學生繳了保險卻難理賠的事件提醒監管部門,應該及時彌補制度之失。(秦寧)
(以上所有文章和言論僅代表作者本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