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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目前職業資格考試收費項目增加,一些考試單位考務成本偏高,有的考試在不同地區收費標準差異較大,考生對考試收費反映較多等問題,近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發出《關於進一步規範職業資格類考試收費標準管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改革了職業資格考試收費管理方式,對考務費標準實行統一標準化管理。
考試收費的主要變化是將考務費標準管理由“一事一批”改為統一標準化管理,按照不同考生規模、考試類別的合理平均成本,分檔制定了中央部門收取的考務費統一上限標準。同時,將考試費標準由各地自行制定改為實行上限管理,即各地在考務費標準基礎上,按照每人每科增加不超過50元的標準核定具體的考試費標準。實踐技能操作和面試類考試科目,由各地根據實際成本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