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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新”之風抬頭監管層重申“後果很嚴重”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8日 07: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金融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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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璐

  記者王璐沉寂數月後,“炒新”之風似有捲土重來之勢。WIND資訊的統計顯示,從2月1日至17日,共有8隻新股登陸滬深交易所,而這8隻新股在上市首日收盤全部上漲。面對新股如此強勢的表現,已有為數不少的中小投資者開始“蠢蠢欲動”,準備再次投身“炒新”的行列之中。

  遊資“炒新”樂此不疲

  本週五,兩隻新股萬潤科技和共達電聲登陸中小板。截至收盤之時,N萬潤科漲36.83%,報16.42元;N共達漲33.91%,報14.73元。市場人士表示,新股走勢如此“淩厲”,顯示出“炒新一族”已然開始熱身。

  據了解,在滬深股市紛紛調整的大環境下,沉寂許久的新股卻迎來了久違的全線上揚。以新股“扎堆”上市的16日為例,四隻新股合計引來17.12億元的資金參與,且無論是首日漲幅還是換手率,都較近期上市新股的平均水平高出一大截。其中,二次詢價後週四掛牌交易的朗瑪信息高開高走,收盤漲82.53%,刷新了2011年11月2日來的新股首日上市最佳表現;而四股中表現最弱的東風股份首日漲幅也達21%。其餘兩隻新股榮科科技、利德曼分別上漲57.70%、27%。

  從交易所公開交易信息上看,正是遊資樂此不疲的炒作,導演了一幕幕新股飄紅的戲碼。數據顯示,上述4隻新股的龍虎榜上皆為清一色的遊資營業部。其中,朗瑪信息買入榜首位被國泰君安成都北一環路營業部把持,買二至買五位則全部為江浙遊資營業部,買入榜前5位合計買入逾5450萬元,約佔該股上市首日4.08億元成交總額的13.35%。

  盲目追漲或導致“多輸”局面

  面對持續不斷的新股炒作風,滬深交易所雙雙發文提醒説,中小投資者盲目追漲炒新是一種典型的“博傻”行為:在股價不斷攀升時,仍相信將來會有人以更高的價格從他們手中接棒,但最終的結果是“犧牲”了自己。這種盲目追漲的“博傻”行為,往往是為他人做嫁衣,自己蒙受了股價衝高回落後帶來的損失,卻使得股價被大幅拉升前買入的大戶成為真正的受益者。

  上交所指出,個人投資者賬戶分為散戶(小于10萬元)、中戶(10萬-100萬元)、大戶(大於100萬元)三類,以2010年以來在上海證券市場上市的64隻新股為分析對象,並結合4隻被盤中臨時停牌的新股交易數據看,新股上市首日,大戶在集合競價階段的申報行為對開盤價形成起了主要的決定作用,高換手率提供了炒作的土壤,中戶和散戶的群體“追漲”是股價大幅上漲的動力,少數賬戶關鍵價位的&&買入則是導火索,這一系列的交易行為導致新股首日盤中價格的大幅波動。

  深交所的統計結果也與之“不謀而合”。數據顯示,2010年以來深市共有575隻新股上市,首日平均漲幅32.96%,截至目前已有515隻跌破首日收盤價,跌破比例達89.57%。而新股上市首日的買入者主要是個人,10個交易日後超過六成虧損。2009年10月底至2011年10月底,創業板、中小板首日買入的個人投資者10個交易日後虧損比例分別為64.25%和57.18%。

  “新股發行是證券市場一項常規業務,但在我國內地市場長期受到特殊追捧,很多投資者特別是散戶投資者在沒有深入研究的情況下,盲目偏愛打新股、炒新股,不僅自身遭受損失,還可能導致‘多輸’的局面。”日前,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主席助理吳利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也表示:“買股票不是買彩票,不是下賭注,一定要看公司的基本面,看其實實在在的發展潛力,否則把普通企業當作高成長企業,把較差的公司當成優質公司,給它以高價,讓它籌到很多資金,沒有合適的項目,那就會浪費寶貴的資源,最終損害全體投資者的利益。”

  保護投資者利益需多方並舉

  對於中小投資者“炒新”受損現狀,滬深交易所認為,個別投資者無視股票基本面,為追逐投機利潤,熱衷進行高度投機性的短線炒作,甚至不惜採用虛假申報、漲停申報、大筆申報、連續申報和撤銷申報等方式引起股價大幅異常波動,誘導中小投資者跟風介入並以此牟利。

  “上述交易行為已經涉嫌違規,後果很嚴重。”交易所方面指出。數據顯示,自2009年以來,深交所已先後對9個賬戶實施了限制交易措施,其中“陳某某”、“徐某某”等5個賬戶的實際控制人或操作人已受到證監會處罰,其餘部分賬戶目前正在查處過程中。而同時間段,上交所也對出現上市首日股價盤中漲幅異常的———四川成渝、濱化股份、鹿港科技、中國水電4隻新股採取了臨時停牌措施。

  據了解,截至目前,滬深交易所已經建立起一套涵蓋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的新股炒作防控機制:事前梳理“炒新”賬戶,將“炒新”賬戶列入重點監控對象,以提高新股交易監控的針對性;事中及時採取電話警示等措施,並對盤中漲幅過大的新股實施盤中臨時停牌;事後對不聽勸阻、多次“炒新”賬戶發出監管警示函,對異常交易行為嚴重者實施限制交易的紀律處分,等等。此外,交易所還注重通過公開媒體加強對廣大投資者“炒新”風險的警示宣傳,包括公佈限制交易紀律處分的案例,強化市場威懾效果。

  可以説,種種防控措施的實施,已經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使得新股炒作現象得到初步遏制。但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炒新”風險意識依然較為薄弱,防控新股炒作工作依然任重道遠。“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是市場建設的重要內容,做好這項工作,任務艱巨,需全社會關注、各主體參與、投資者自我保護並舉。”吳利軍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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