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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內人士日前表示,在不久的將來,券商除銷售券商集合理財計劃和基金外,還有望銷售銀行理財産品、保險等多元金融産品。這將為券商帶來穩定收入,逐步擺脫“靠天吃飯”局面。
2008年實行的《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規定:“證券公司按照國家規定,可以發行、交易、銷售證券類金融産品。”這使券商只能銷售券商集合理財計劃和基金等證券類金融産品,無法為客戶提供綜合化金融服務。銀行特別是私人銀行則靈活得多,為客戶提供基金、保險、信託及銀行理財産品等綜合服務,滿足客戶財富管理多方面需要。目前,我國銀行理財産品規模超過7萬億元、信託産品超過4萬億元、保險産品超過3萬億元、公募基金約2萬億元,而券商資産管理規模僅1400億元。
申銀萬國證券董事長丁國榮説,“如果券商不能以客戶為中心,為客戶提供全方位理財服務,證券行業的客戶就會被銀行高預期收益率理財産品吸引,就會被信託公司各種眼花繚亂的産品吸引。”如果券商仍舊只能做仲介業務,就無法更好地控制金融資源,在未來的金融結構中可能成為銀行和保險公司的附庸。券商只有堅持向財富管理方向轉型,才能改變單純依靠佣金收入的盈利模式。
丁國榮建議,券商必須充分發揮資産管理業務平臺優勢,不斷擴大券商業務邊界,從原來局限于股票或權益類産品的模式,向全系列金融産品覆蓋的大資産管理模式轉變。這意味著,券商資産管理業務面臨著從基金式業務模式向信託式業務模式轉型。
業內人士表示,為推動券商理財業務快速發展,監管部門除放鬆券商集合理財管制力度,在鼓勵券商進行産品創新外,還在考慮放開券商銷售限制。這將有助於券商逐步擺脫“靠天吃飯”局面,通過銷售多元金融産品,帶來長期的、穩定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