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新華網上海2月16日電(記者葉鋒)申請家庭成員具有上海城鎮常住戶口的年限從連續滿7年縮短到3年,3人以上申請家庭的人均月可支配收入限額從3300元放寬至5000元、人均財産限額從12萬元調整為15萬元,單身人士單獨申請的年齡要求從“無論男女,均需年滿30周歲”調整為“男性須年滿30周歲、女性須年滿28周歲”。
記者16日從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上海已第三次下調共有産權保障房(經濟適用住房)申請的準入標準,住房保障的覆蓋面將進一步拓寬。新標准將于3月1日起實施。
此外,在戶口年限方面,在“具有上海城鎮常住戶口”達到規定年限的前提下,“在提出申請所在地的城鎮常住戶口”的年限也從此前的“連續滿5年(即申請時戶口落在本處住房連續滿5年)”調整為“連續滿2年”。在收入和財産限額方面,對2人及以下申請家庭的人均收入和財産限額的上浮幅度從10%放寬為20%,即2人及以下家庭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限額為月均6000元,人均財産限額為18萬元。
經上海有關部門分析,通過大幅放寬戶口年限、收入限額等準入標準,上海共有産權保障房的政策覆蓋範圍將有效擴大,更多住房困難的戶籍大齡結婚家庭、青年職工以及引進人才等群體將成為受益對象。
據介紹,上海于2009年起在徐匯、閔行兩區開展共有産權保障房申請供應試點。隨後,遵循“先緊後松、逐步放寬”的原則,上海于2010年、2011年兩次放寬申請準入標準,收入限額從試點期間的人均月可支配收入2300元逐步放寬到2900元、3300元,財産限額從人均7萬元放寬到9萬元、12萬元。
2011年,上海在全市面上分兩批開展共有産權保障房申請供應工作。第一批申購工作在中心城區和部分郊區共13個區開展,累計受理申請約3.3萬戶,通過審核約2.85萬戶,完成選房約2.5萬戶,2011年完成購房簽約1.85萬戶,其餘家庭預計在今年一季度內完成購房簽約。第二批申購工作在全市範圍推開,累計受理申請約1.1萬戶,目前“兩級審核、兩次公示”工作已基本完成,預計今年一季度內基本完成搖號和選房工作。
根據部署,新的申請準入標准將從3月1日起實施,上海各區(縣)將從3月份起啟動今年的申請供應工作,並執行新的準入標準。在具體安排上,考慮到按去年準入標準的第二批申購工作尚未結束,人員力量組織等準備工作需要一定時間,各區(縣)將結合實際情況,分步開展新一輪的諮詢和受理工作。
上海市房管局還提醒,市民在申請共有産權保障房時,應當充分估量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貸款申請資格、原住房置換等實際條件,做到量力而行。暫時無力購買共有産權保障房的,可選擇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賃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渠道解決住房困難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