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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2月15日電(IT頻道 左盛丹) 今天,唯冠與蘋果之間的商標糾紛有了新進展,據外媒報道,唯冠將向中國海關申請禁止進口蘋果iPad産品。此前iPad已在中國多地實體店下架,目前亞馬遜等多家電商也不再提供iPad産品。
蘋果近日也就此事發表了聲明,表示已經購買了唯冠公司在全球十個不同國家的iPad商標權,並在香港法院獲得支持。唯冠方面就此認為蘋果缺乏誠意,並表示將“奉陪到底”。
亞馬遜、蘇寧易購下架iPad
中國唯冠科技代理律師謝湘輝週二稱,該公司計劃申請中國海關禁止進口蘋果iPad平板電腦。此前一天,因為這場商標權糾紛,中國部分城市工商局已要求經銷商停售蘋果iPad。近日下架潮已經蔓延到電商。中新網IT頻道在亞馬遜中國搜索iPad,所顯示的産品都是一些配件。蘇寧易購iPad 2的銷售頁面也顯示“本商品在此地暫不銷售”。據報道,亞馬遜方面表示,下架iPad 2此舉並非直接由iPad商標權案導致,而是接到蘋果公司通知,並根據自身銷售策略進行調整。至本文截稿時,iPad 2在蘋果官網正常銷售。
蘋果發佈聲明 唯冠表示“奉陪到底”
一向沉穩的蘋果,也在近日對於商標糾紛一事發表了聲明。據《新京報》報道,蘋果方面表示,“多年前已經購買了唯冠公司在全球十個不同國家的iPad商標權。唯冠拒絕承認和履行涉及中國部分的協議。目前,香港法院已支持Apple。”中國大陸的訴訟仍在進行中。
另據報道,對於蘋果方面面的聲明,唯冠負責該起官司的李肅稱“這表示蘋果根本沒有談判的誠意,此前蘋果的確在香港法院起訴唯冠,但這個官司還沒有開庭,何來香港法院支持蘋果一説。退一步講,香港法律在大陸並不適用。”在談到賠償問題時,李肅表示,即使蘋果放棄在大陸使用iPad商標,冠唯也會要求追賠。
29日終審 蘋果或將面臨三百億罰款
據《新快報》報道,iPad商標權一案終審將於2月29日上午8時50分在廣東高院第一法庭開庭。該案經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10月18日三次開庭審理,已于2011年12月5日作出一審判決:駁回蘋果公司及下稱IP公司的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人民幣4.56萬元,由兩原告承擔。隨後,蘋果不服深圳中院判決,並於2012年1月5日向深圳中院提交了上訴狀,上訴至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但法律界人士認為,由於目前仍未提供出有力的新證據,蘋果寄望終審翻盤的希望渺茫。
據了解,蘋果一旦在29日終審敗訴,除了面臨深圳唯冠的鉅額商標侵權賠償外,還可能面臨鉅額罰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罰款數額為非法經營額3倍以下。而易觀國際的數據顯示,從2010年第4季度到2011年第3季度,蘋果iPad系列平板電腦累計在中國銷售了362萬台。若按照均價每台3000元計算,蘋果在中國iPad系列産品營銷至2011年第三季度,已經達到了108億元人民幣。若二審敗訴後,工商局對iPad的最高罰款可以超過300億元。(中新網IT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