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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該案有廣東省高院督辦,儘管最高檢、省檢、市檢三級檢察機關高度關注,但時至今日,10年前由汕尾中級法院一手製造的涉嫌錯誤拍賣執行案(詳見去年7月26日南方日報報道《一宗執行案檢察院“糾錯”7年未果》)卻一直沒有得到實質性糾正。近日,此案海豐當事人彭成忠向南方日報記者反映:“對這起明顯出錯的執行案,汕尾中級法院根本沒有誠意面對輿論監督,他們採取的最大善後措施就是:拖!8個月來,他們僅僅叫我參加了一次案情討論,並沒有形成什麼結論,也再無下文。”
此案曝光市委副書記批示
去年7月26日,《一宗執行案檢察院“糾錯”7年未果》一文報道了這起10年前的執行拍賣錯案。2002年,因為這宗執行案,海豐縣彭成忠的怡豐大廈等財産先後遭查封,長期空置。但執行時,汕尾中院涉嫌非法拍賣。汕尾市人民檢察院展開調查,自2004年8月起,先後多次向負責執行的汕尾中院發函,認為非法拍賣等情況屬實,應予糾正。汕尾中院一直未有實質回應,反而擴大彭成忠被查封財産範圍,至今未見解凍跡象。
此報道引起汕尾市委的重視,時任市委副書記卓志強作出專門批示,要求汕尾政法機關認真對待南方日報的客觀報道,依法辦理。
記者還了解到,目前,廣東省高院已督辦此案,並要求汕尾中院隨時彙報此案情況。此消息得到汕尾中院的證實。
去年11月1日,汕尾市委政法委還向汕尾中院發出催辦函,跟蹤監督此案進展,並強調汕尾中院對此案一定要依法糾錯。
土地定點工作做了4個月
在各方監督和關注之下,一起明顯涉錯的執行案為何遲遲得不到糾正?汕尾中級法院將之解釋為“歷史太長,原因太複雜,涉案方、涉及部門眾多,工作量大。我們也在盡力,但不可能一下子解決好。”
汕尾中院執行庭許庭長向南方日報記者稱:“該執行案曝光後,汕尾中院陳院長親自主持,召集執行局局長等人召開過案件協調會,並將協調情況報給了汕尾市委政法委。早在去年8月,汕尾中院即委託海豐縣國土局開展土地定點工作,查明涉案土地的四至範圍。4個月後,四至範圍已經確定。此外,汕尾中院辦公室還司法委託了專業評估機構海豐宏信會計師事務所計算涉案標的本息。解決此案要立足現實,尊重歷史,依法依規,儘量從和解角度處理。如果處理不好,恐怕會引起更大的社會矛盾。”
當事人認為阻力來自法院
對此説法,彭成忠並不認同。彭認為:“土地定點工作並不複雜,為什麼要花去4個月時間?正常有3天時間都夠了。海豐宏信會計師事務所的評估剛剛出來了,為什麼計息只計欠款的利息?為什麼不把法院非法執行及超標查封怡豐大廈、土地等造成的損失計算進去?汕尾中院不僅在拖,而且在繼續玩貓膩。”
彭成忠還認為:“這起執行案,其實牽扯到某些法官瀆職違法,與他們的利益相關,所以糾錯阻力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