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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有媒體發表的《遭中糧集團起訴索要4300萬補償款 ST康達爾業績恐再生變》文章的相關報道,ST康達爾(000048)2月13日晚間發佈澄清公告稱,經核實,相關傳聞均不屬實。
公司稱,公司此前在2011年12月2日披露的公司重大合同公告中,已明確提到中糧公司訴公司物權糾紛一案中所涉土地的相關情況。公司表示,2012年2月1日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受理的原告中糧集團(深圳)有限公司訴公司物權糾紛一案中所涉土地是位於寶安區而不是坪山新區,即屬於公司與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寶安管理局就位於寶安區西鄉街道、沙井街道、福永街道的三塊土地的徵收和開發簽訂的《收地補償協議書》中的位於西鄉街道的那塊土地。
公司並稱,中糧公司訴公司物權糾紛一案中所涉土地需要徵收的部分土地尚未辦理移交手續,且只收到貨幣補償款的50%,該筆補償款未確認為2011年的收益,不會影響公司2011年的業績。
公司提示稱,公司此前于2012年1月19日披露了業績預告,公司2011年度實現扭虧為盈,預計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約為4.48億元。
(《證券時報》快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