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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豚魚有劇毒,食用不當會要人命,但聊城市仍有酒店把河豚魚做成菜,直接上了餐桌,本月10日,市藥監局再次發文要求嚴查違規製作鮮河豚魚的酒店。
本月10日,聊城市藥監局下發聊食藥監餐〔2012〕11號《關於嚴禁餐飲服務提供者經營河豚魚的通知》。通知要求,為杜絕食品安全事故發生,自通知發佈之日起嚴禁任何餐飲服務提供者加工製作河豚魚。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餐飲服務監管科工作人員介紹,河豚魚腹中有劇毒,它的脊血、鰭尾、肝臟等處,都藏有毒汁。根據調查發現,聊城市轄區內仍有餐飲服務提供者加工製作河豚魚。
市民如發現有違規製作河豚魚的酒店,可撥打市食品藥品監管局餐飲服務監管科電話8536112,進行舉報。對仍經營河豚魚(或以其他替代名稱)的,一律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進行處罰。 (記者 王尚磊 通訊員 孫春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