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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零相距十公里 菜價瘋狂漲三倍
武漢市場菜價暴利 物價部門無能為力
春節以來,湖北武漢市蔬菜零售價格持續上漲,青菜價格漲幅連續翻番。在同一座城市,同樣的菜,從批發市場到相隔十公里的零售超市,價格竟然漲了3倍。對此,市民怨聲載道,物價部門卻稱“無能為力”。
批零倒手價格漲三倍
>>菜價
在武漢,從批發地到零售點相距僅僅10余公里,開車只需10多分鐘,但幾乎所有品種的蔬菜價格都漲了三四倍:2元批來賣7元,5元批來賣17元。
3日,在武漢漢陽區王家灣一家大型超市,最貴的小尖椒每斤售價22.99元,蕪湖椒每斤6.99元,番茄、上海青2.48元,整個菜場幾乎沒有2元以下的蔬菜。
武漢市民肖建紅説,往年過完春節菜價就開始下降,但今年卻維持高位,沒有明顯降價。
這家超市生鮮部銷售經理蔡非説,他們有專門的供貨商,同時,供貨商也是白沙洲等大型農産品批發市場的批發商。“這裡的蔬菜基本上都是從白沙洲運過來的。”
與這家超市一江之隔、相距約10公里的武漢白沙洲批發市場,是華中地區最大的農産品批發基地,也是武漢市場蔬菜的主要供應基地。這裡大部分蔬菜價格不高,且在逐步回落。新鮮的海南青椒只要2元一斤,上海青只要1.2元,茄子2.3元,就連超市裏的“奢侈蔬菜”在這裡也不貴。
相比而言,批發價只有零售價的1/3,甚至更低。超市裏每斤售價16.99元的海南紅辣椒,在這裡每斤只需5元;超市裏6.99元的海南青椒,在這裡僅是2元。
供貨商零售商黑心提價
>>調查
菜價從批發到零售3倍差價的暴利,到底進了誰的腰包?據調查,蔬菜批發環節屬於正常盈利,大部分暴利被一級級蔬菜供貨商、零售商裝進了腰包。
蔬菜批發商、鄉土食品公司經理李白元説,進價1元的上海青,最高時賣1.6元,但從正月初六開始,批發商紛紛下調菜價,現在只有1.2元。由於批發市場上的菜商較多,相互競爭殺價厲害,菜價上不去,平均每斤只能賺兩三毛錢。
超市經理蔡非説,雖然超市的菜價高一點,但供貨商給的價格就比批發市場高不少。“超市根本沒指望蔬菜能夠創造多少利潤。”
既然如此,超市為何不直接到批發市場進貨?蔡非説,為確保蔬菜質量,生鮮供貨商是固定的,按月結算採購費用。“我們拿著現金去批發市場採購,從公司財務程序來説不現實。”
武漢市物價局價格監督檢查分局調研員葉開林説,零售價高出批發價3倍,顯然是零售環節推高了菜價。蔬菜從批發市場到終端零售,要經過運輸、包裝等環節,再加上人工費和攤位費,每種品種蔬菜零售價可能會比批發價高出60%左右。
據調查,確實存在零售商在菜價上漲時嘗到了高額利潤的甜頭,之後即使成本下降,也不願意降價了。菜販小王説,春節以來,雖然蔬菜批發價在下降,但自己賣的菜價格確實降幅較少。“雖然,市民對高菜價頗有微詞,但是到處都是這個價,也就沒人為幾塊錢的事去計較了。”
>>探因
菜價暴利源自監管空白
對於零售環節的價格虛高,物價部門卻“束手無策”。葉開林説,超市和集貿市場擁有自主定價權,屬於正常的市場行為,只要沒有發生價格欺詐或惡意哄抬物價,他們也無權干涉。“沒有哪一條法律賦予我們打擊菜價的執法權。”
武漢市物價局政策法規處處長張水清説,對於商品價格標準,《價格法》僅做了“要按照商品成本進行定價,遵守誠實守信原則”的概念性要求,沒有具體的量化要求和執法規定。特別是蔬菜,因受季節、供求關係等多種因素影響,對其具體成本,物價部門也難以及時掌握。“對於菜價,沒有法律法規明確限制其價格上限,除非接到群眾舉報,或者特大自然災害時期,價格主管部門一般無權干涉。”
對此,武漢大學經濟法研究所所長馮果教授説,雖然價格法沒有明確零售與批發價格的差額限制,但規定了要大力打擊“惡意哄抬物價以牟取暴利”的行為。他建議,首先從法律上,細化暴利的界定標準,根據不同季節不同地方的具體情況,在確保行業平均利潤水平的前提下,制定出可操作性的方案。
馮果説,抑制菜價過快上漲,單靠物價部門一家是做不到的。地方政府應處理好與消費者及零售商的利益關係,最大限度讓利於民,儘量減少稅費,加大財政補貼力度,以及制定相應的地方性法規,對零售商的房租等成本進行限制,防止菜價因成本上升而大幅上漲。
據新華社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