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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溫州市民朱小姐駕駛廣本雅閣轎車與一輛勞斯萊斯轎車發生碰撞,被裁負全責,經雙方車主、勞斯萊斯4S店、保險公司四方協商,維修費確定為35萬元。但朱小姐為自己的廣本雅閣轎車所投商業車險中,第三者責任險只投保了20萬元保額,且由於未投保不計免賠險,因此也只能按80%賠付16萬元,加上交強險所能承擔的2000元賠付,保險公司最終僅能幫朱小姐分擔16.2萬元的賠償責任,其餘18.8萬元則需要朱小姐自行承擔,這一“碰”代價頗高。面對這些不可預知的風險,消費者究竟該如何防範呢?
北京保險行業協會的專業人士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指出,就北京而言,10萬元保額的商業第三者責任險顯然已不足以對抗可能的風險。在其看來,投保50萬元保額的商業第三者責任險相對比較合適。但從目前的情況來看,車主大多投保的是10萬-20萬元保額的商業第三者責任險。
記者昨日從某車險公司了解到,以全新普通小轎車為例,投保10萬元保額的商業第三者責任險,所需保費在700多元,隨著保額的遞增,保費的增長則並不太明顯。其中,10萬元保額提至20萬元,保費增長120元左右;20萬元保額提至30萬元,保費增長不到100元;30萬元保額提至50萬元,則保費增長在150元左右。這意味著,選擇50萬元保額僅比10萬元保額多交370元。
2月9日,在記者以消費者身份諮詢的過程中,平安車險的客服人員介紹,目前在上海、深圳、廣州等地,車主投保50萬-100萬元保額商業第三者責任險的情況相對較多,北京則以20萬、30萬元居多。該人員告訴記者,目前對於不超過1000萬元的保額需求,均可承保,超過1000萬元,則要報總部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