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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時間1月30日,美商務部在聯邦紀事上發佈公告,就對華太陽能電池(板)雙反案作出反補貼緊急情況初裁。美國商務部稱,為防止難以補救的損害,美商務部決定將在2012年3月2日初步裁定反補貼稅率後,向前追溯90天開始徵稅,即2011年12月3日以後進口至美國的中國涉案産品均將被徵收反補貼稅,而通常情況下,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是針對初裁後進口的産品徵收的。
美商務部認為,中國太陽能電池製造企業在2011年10月-12月的較短時間內,向美國大量出口太陽能電池,其數量和金額與2011年7-9月期間相比,激增了15%以上。
去年10月,美國7家太陽能電池板生産商向美國商務部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提起貿易申訴,要求美國政府對中國出口到美國的太陽能電池(板)展開“雙反”(反傾銷、反補貼)調查,並徵收超過100%的反傾銷關稅。
美國參議員Ron Wyden曾致信美國總統奧巴馬認為,一些美國光伏企業已出現了破産,因而美國有關部門應該對來自中國的光伏組件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的調查。
數據顯示,中國光伏産品95%以上都出口到海外市場,特別是集中于歐洲市場。如果美國市場的“反傾銷行為”成立,接下來這種勢頭很有可能傳導至佔據大多數出口量的歐洲市場。如果歐洲市場也對中國光伏産品實施反傾銷,將對中國光伏業帶來致命一擊。中國機電産品進出口商會法律服務中心負責人劉鵬旭則對此表示,該案將對我國光伏業造成巨大影響。
此前,中國商務部進出口公平貿易局負責人對此案表示,美國此舉可能導致“雙輸”。希望美國政府恪守反對貿易保護主義承諾,避免採取相關措施。該負責人還強調,美國對中國太陽能電池(板)生産設備和原材料的出口金額,遠遠超過美國自中國進口的太陽能電池(板)金額,實現18.8億美元的貿易順差。如果中國太陽能電池(板)産品因美國採取徵稅措施不能繼續對美出口,勢必極大影響美國相關生産設備和原材料對中國的出口,結果是“雙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