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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懸而未決的對合格境外機頭投資者(QFII)的徵稅問題或即將有定論出爐。
昨日記者詢問權威部門有關人士,據其透露,QFII 徵稅草案確實有,並在業內展開徵求意見,但相關細節並未被透露。
業內人士指出,這也意味著9年來圍繞是否且怎樣對QFII證券投資所得盈利徵稅的問題,將在近期有所突破。
根據中國相關稅收法規,QFII的稅負主要可分為兩部分,即所得稅與營業稅。2005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出的《關於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營業稅政策的通知》明確表示,經國務院批准,對QFII委託境內公司在中國從事證券買賣業務取得的差價收入,免徵營業稅。
而所得稅的徵收分為兩個部分:一部分來源於對股息、紅利和利息收入相應稅負的計算徵繳,另一部分則對資本市場上的利得徵稅,但對於後一部分監管機關始終沒有出臺明確政策,説明是否應該徵稅。
據了解,就QFII徵稅的問題,QFII機構和託管銀行此前與監管機關溝通過多次,但一直停留在一個初級階段。相關人士表示,此次出臺草案也是應機構需求,給一個定論。
事實上,在QFII目前面臨的問題中,稅收是最大的不確定性。一來是影響QFII計算和匯出利潤,尤其對於買方的QFII,對計算經營業績有很大影響。
二來根據國家外管局發佈的《關於QFII外匯管理操作問題的通知》,QFII可以按年度將利潤匯出。但根據相關規定,QFII匯出利潤需提供完稅證明。而在對QFII在資本市場上的利得徵稅與否尚無定論的情況下,包括稅務局在內的各地監管機關無統一政策可循。因此,不少QFII的利潤匯出一拖再拖。
普華永道稅務部合夥人姚丹此前表示:“目前十家QFII裏有超過五家都要求確定稅收問題。長期的不確定給QFII計算和匯出利潤都帶來很大困難。”
一位QFII機構的負責人則表示,在QFII額度有限的情況下,錢拿出去容易,再進來就難了,因此大家只要不是急需,都暫將利潤留在境內繼續投資。
此外,不僅對QFII買賣股票所賺取的差價是否應徵所得稅是個問題,如何徵收、如何監管在業界都有多種看法。
如果徵收此類所得稅,即為俗稱的“資本利得稅”,這是目前A股對參與二級市場交易的國內證券投資基金、自然人免徵的部分;但對已經享受了免徵營業稅的QFII,“資本利得稅”徵與不徵,實際又取決於中國與其他各國的稅收協定;具體如何徵收,涉及稅率高低、損失能否抵扣、交易多大數量的股票要交稅等諸多敏感地帶。
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12月21日,共有112家QFII獲批,獲得共計216.4億美元的投資額度。潘聖韜 周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