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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梁思成、林徽因故居被違規拆除一事,來自北京市東城區文化委的最新消息稱,東城區相關部門1月29日下午已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具體查處工作。但實施拆除工作的建設單位華潤集團北京公司竟稱對是否屬“違規拆除”保留意見。
據新華網消息,記者在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後了解到,依據該法第六十五條規定,違反文物法規定,造成文物滅失、損毀的,應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同時,文物法第六十六條規定,擅自遷移、拆除不可移動文物的,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資質證書。
文物法專家、天依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洋認為,如果破壞文物情節嚴重,甚至會觸犯刑律,不過目前國內尚無先例。至於“維修性拆除”,劉洋認為完全有可能是託辭,“如果是為了維修,那麼在拆除時就須同時做好復建準備,對建築進行測量,對拆除物進行編號和歸類等等。如果沒有做到這些,就屬故意損毀和破壞,對此一定要有明確界定。”
(《證券時報》快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