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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産管理局日前公佈了《福州市“十二五”住房建設規劃》,2011年至2015年,該市計劃建設保障性住房共計261萬平方米。
根據規劃,福州市保障性住房在中心城區計劃建設194萬平方米,佔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設量的74%;7縣(市)共建設67萬平方米,佔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設量的26%。2011年—2012年,中心城區每年建設3萬平方米廉租住房、45萬平方米公租房、6萬平方米經濟適用住房。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産管理局表示,“十二五”期間,福州市將繼續加大住房結構調整,保障範圍適度擴大,重點建設廉租房、公共租賃房、經濟適用房。其中廉租房對接最低收入家庭,規劃期內予以應保盡保;公共租賃房與廉租房逐步並軌,逐步對接夾心層、外來人口和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將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作為住房建設的重中之重。
根據規劃,福州市政策性商品住房對接由於市政公用設施、基礎設施、危舊房棚屋區改造、土地收儲和重點項目建設的拆遷安置,在城市建設中予以解決。規劃期內,全市計劃拆遷改造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建設量為2023萬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區建設1905萬平方米,外圍7縣(市)共建設安置住房118萬平方米。
商品房方面,福州市將繼續加大中低價位、中小戶型商品住房,鼓勵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需求。規劃期內,全市計劃建設商品住房3869萬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區2005萬平方米,7縣(市)1864萬平方米。(記者 沈汝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