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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售假鏈條尋蹤:超低價背後隱藏利益鏈
利用互聯網交易平臺售假,成本低、範圍廣、金額大,正成為侵害知識産權違法犯罪新動向
文/《瞭望》新聞週刊記者鄭良
一款市價1000余元的阿迪達斯新款運動鞋,某網店售價僅300多元,購買者來自全國各地乃至境外。
此外,LV錢包500元,瑞士手錶200元起,一些網絡交易平臺上“便宜實惠”的標價讓不少消費者趨之若鶩。
但在這些超低價格的背後,多隱藏著一條條制假、售假利益鏈條。福建公安機關近期即破獲多起網絡售假案件,囊括上述網店商品,涉案金額達上億元。
《瞭望》新聞週刊記者在當地採訪獲知,東南沿海一些城市的小作坊、小企業,大量生産了假冒知名品牌的侵權産品,通過一級、二級批發商銷售給各網店經營者,網店經營者則通過網上交易、快遞運輸,將侵權産品向全國乃至國外銷售。
業務量“井噴”
蕭條多時的福州馬尾區君竹村鞋業市場,2011年突然迎來業務量“井噴”。
得益於快速發展的網絡購物,在這個1000多平方米的小型鞋業市場,往來穿梭的少有自購鞋的普通消費者,多是批發進貨的網店經營者和快遞公司員工。
當地熟悉情況的人士介紹,這裡每天發往全國各地的鞋類快遞單多達1000余件,但其中魚龍混雜。
福州市公安局馬尾分局經偵大隊大隊長林亮告訴本刊記者,這裡大量銷售假冒知名品牌的運動鞋和服飾,包括耐克、阿迪達斯、李寧、匡威、彪馬等。“網上交易成為售假新渠道,售假者在淘寶等網站設立網店,以100元至300多元的低價銷售侵權商品。”
當地公安機關調查發現了3個售假犯罪團夥,他們在廣東、福建莆田等地低價購入大量假冒名牌産品,同時在淘寶網註冊了數十家“淘寶商戶”,通過QQ、電話等聯絡方式,銷售上述品牌商品。
據公安部門介紹,這些網店公開出售的多是一些知名品牌的新款鞋類、服飾,倣真度極高,做工精細,普通消費者很難發現真偽。網店經營者根據每天接到的訂單數量,向上級批發商或生産商處調貨,再通過快遞渠道發貨。
2011年10月底,馬尾公安機關展開統一收網行動,抓獲犯罪嫌疑人14名,查獲大量假冒知名品牌各類運動鞋、運動服近萬雙(件),涉案金額達2000多萬元。
另據福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負責人介紹,網絡販賣的侵權産品五花八門,包括服飾、鞋子、箱包、煙、酒、化粧品、手錶等。
2010年以來,福州市公安局立案查處網絡售假案件50起,破案49起,抓獲涉案嫌疑人62名,逮捕16名,移送起訴22名;端掉售假窩點98個,查獲網絡銷售的假冒耐克、阿迪達斯等品牌鞋子7萬多雙、假冒商標沙灘鞋2萬多雙、假冒LV、GUCCI等知名品牌皮具1060個,涉案值約2327萬元。
福建省公安廳經偵總隊副總隊長林立成告訴本刊記者,2011年以來,利用互聯網平臺售假成為侵害知識産權犯罪新動向,案件呈現多發態勢,犯罪成本低、危害範圍廣、涉案金額大成為該類犯罪活動特點。
林立成説,公安機關將打擊網絡售假這一新型犯罪作為重點,僅當年9月以來,當地警方已破獲近百起網絡售假案件,涉案金額上億元。
售假利益鏈條
與傳統的實體店舖相比,開設網店門檻和成本低得多,無須店面、租金,甚至不用工商、稅務登記,只需在一些特定網站註冊、登記,提交身份認證信息,很容易可以開設網店。
因為簡易便捷,網店受到越來越多商家青睞,網上購物方興未艾。但由於網上開店門檻低、缺乏有效審核機制,一些不法分子也利用監管漏洞,將網絡交易平臺作為售假場所。
本刊記者在福建公安機關採訪了解到,部分不法分子與沿海一些地區的小作坊、小企業和中間批發商、分銷商合作,形成網下造假——批發——分銷——網店銷售——快遞運輸的利益鏈條。
從福建公安機關查獲案件看,制假企業主要分佈在江蘇、浙江、福建、廣東沿海一帶。
福建莆田是東南沿海鞋業發展較早、工藝較為成熟的地區,從公安機關破獲的網絡售假案件看,侵權産品生産商、批發商、售假網店經營者就有不少集中在這裡。
莆田市鞋業協會秘書長王德春告訴本刊記者,上世紀80年代以來,由於承接台灣地區産業轉移,莆田的製鞋業得以迅速發展,目前,全市各類製鞋企業有1000多家,年産量在15億雙以上。莆田的鞋子以出口為主,80%以上的産品是根據國外的訂單貼牌生産或來料交工,耐克、阿迪達斯、銳步等知名企業都授權莆田的鞋企從事生産。
“但外貿出口利潤薄,一雙鞋只能賺到3元到4元,”王德春説,為追求高額利潤,一些小作坊、小企業主鋌而走險,在當前網絡購物火爆的背景下,生産假冒、倣冒知名品牌的産品,通過網絡銷售,“嚴重影響了行業的健康發展”。
在莆田秀嶼區的一個3000多平方米的工廠倉庫內,本刊記者看到當地警方近期查獲的數以萬計的假冒耐克、UGG雪地靴等名牌鞋子、服飾堆積如山。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經偵大隊大隊長林斌介紹,一些假冒名牌的箱包、鞋、服飾足可以假亂真。根據倣真度高低,這些假冒産品有“A貨”“B貨”和“超A”之分。
莆田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支隊長吳江山告訴記者,從公安機關查獲的案件情況看,網絡銷售的侵權産品主要包括假冒LV、GUCCI、UGG、耐克、阿迪達斯等知名品牌的箱包、鞋、服飾等,生産商、批發商、分銷商、網店經營者等層層獲利,形成違法犯罪利益鏈條。
林斌説,以一雙網上售價200元的冒牌耐克鞋為例,批發商向生産商的進貨價格一般是50元,批發商下線還有分散在各地的分銷商,分銷商向批發商拿貨的價格一般是80元至100元,分銷商的利潤空間也在20元至50元左右。
一些做工粗糙、質量低劣的冒牌商品也堂而皇之地在網店上銷售。2010年3月,福州連江警方破獲的淘寶網店“潮鞋達人正品匡威旗艦店”售假案中,共查獲假冒的匡威品牌鞋子3.6萬餘雙,涉案約300萬元,嫌疑人陳某等人從外地以每雙20元的價格購進假冒品牌的運動膠鞋,再以50元至100元的價格進行銷售。
加強交易監管
吳江山向本刊記者介紹,2010年以來,當地公安機關不斷加大對網絡售假的打擊力度,打掉生産侵權商品的小作坊、小企業上百家;2011年以來共查扣侵權鞋子80萬雙,查獲案件涉案金額近4億元。在警方的高壓打擊下,一大批涉嫌造假的小作坊、企業停業整改。
福建省內多地公安機關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網絡售假者當前仍有其生存空間。一方面,消費大眾盲目推崇名牌産品,而正宗品牌商品往往售價高昂,令一些消費者轉而購買高倣真的假冒商品。比起正宗的品牌商品,倣冒品款式逼真,價格卻至少低好幾成。供需效應造成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頻繁發生。
另一方面,假冒知名品牌商標的商品,往往能獲取比普通假冒商品更高的利潤,這就驅使一些不法分子不顧風險,利用高倣真技術製造出A貨、B貨等普通消費者難以分辨真假的假冒商品。
本刊記者在採訪中還發現,一些開設網店者對於售假構成違法犯罪沒有清醒的認識。2011年11月下旬,記者隨莆田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民警走進多個網絡售假窩點,涉案人員多是剛畢業不久的大學生,他們覺得現在工作不好找,開網店成本低、網上出售的低價産品很受歡迎,賺錢也快,是條不錯的路子,但對生産、銷售假冒知名品牌産品的法律後果並不清楚。
福建公安機關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當前網絡交易平臺入門門檻低、交易監管、審核機制不健全,給了制假、售假者可乘之機。
有關專家在接受本刊記者採訪時指出,由於缺乏有效監管,網絡售假、侵犯知識産權犯罪的案件逐年遞增。加大對該類犯罪打擊力度的同時,還應加強網絡監管,特別是為網絡交易提供平臺的經營者應當切實承擔起監管責任,不給售假活動提供便利。
上述專家建議,一些網絡交易平臺應提高網店經營者準入機制,加大對經營者身份、資質、經營狀況等情況的審核;加強日常監管,對於那些發佈大量銷售明顯低於市場正常價格商品的經營者、發佈銷售違禁品信息的經營者等重點監管,涉嫌違法犯罪的應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積極配合公安機關打擊網絡售假違法犯罪活動,包括協助查詢、提取銷售記錄,提供售假者身份信息等。
對於沿海地區的小作坊、小企業而言,引導其加快轉型升級步伐,打造自主品牌,是遠離制假誘惑、實現長遠生存發展之道。
王德春説,應當保持對造假、售假的高壓打擊態勢,造假、售假成本越來越高,法律風險、資金風險越來越大,造假、售假的生存空間不斷壓縮,整個行業才能健康發展。 “沿海小作坊、小企業在生産工藝方面積累了一定經驗,加快轉型升級才是正道,”王德春説,國家應加大對中小企業扶持力度,鼓勵它們通過自主創新、打造自主品牌、積極開拓市場等渠道適應市場競爭,獲得長久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