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年關將至,黃佳經過多天的努力,總算把自己租來的房子又租了出去。
今年22歲的黃佳是重慶工商大學一名大四學生,從去年9月份起她就與另一位同學在學校附近的江南楓庭小區租了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子。
由於今年春節回老家福建要呆到4月份,聽朋友的指點,前段時間她開始張貼短租廣告,同時又將出租廣告挂在了網上,每天堅持刷,將房子出租出去。
昨天,黃佳給記者算了一筆賬:我是跟同學合租的兩室一廳,分攤下來每個月房租600多塊,現在我短租出去每個月能收到700多的房租,還小賺了一筆。
春節將至,很多外地人都要回家過年,他們租住的房屋也會暫時閒置下來。像黃佳這樣的“二房東”出租行為不在少數。
不過,對於這種短租行為,存在較大的風險,無論是出租方還是租賃方都要謹慎。
從法律意義上來講,房屋出租人為房東,承租人為房客。房客將房屋以高於原租金的租金轉嫁他人,稱為“二房東”,而“二房東”的行為歷來為法律所禁止。
業內專家表示,“二房東”如果將租賃屋轉租,必須要經過“原房主”的同意或承諾,否則是無效的。
租房者如果在尋租過程中遇到了“二房東”,一定要將合同條款細節寫清楚。如:房屋租賃期限是半年或一年;付款方式是押一付二還是押一付三等;對於租賃期間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上網費用等如何分攤;將這些條款詳細寫清楚之後作為合同附件收好,日後一旦發生糾紛時也能免去些許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