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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昨日從廣東省物價局了解到,繼2009年9月將480個品種的處方藥納入政府限價管理範圍後,2月1日又有第二批442種藥品將列入政府最高限價管理藥品目錄,實行最高限價管理。
據了解,目前,市場上流通的藥品有1.2萬多種,而納入政府價格管理範圍的藥品只有3300多種,絕大部分藥品實行市場調節價。儘管近年來國家和省先後多次降低政府定價藥品價格,但由於藥品替代性強、信息不對稱和藥品加成政策及銷售利益驅動等因素,市場上往往偏好使用價格相對較高的藥品,群眾尚難以充分享受到藥價降價的好處。
為切實減輕群眾用藥費用負擔,經國家和省政府批准,廣東將銷量大的常見病處方藥逐步納入政府定價範圍。此次公佈的第二批新增政府最高限價管理藥品目錄,主要是對患者藥費影響較大、省新農合藥物目錄內的常用處方藥,包括抗生素、心血管和抗腫瘤藥物等類別,如麥迪黴素、舒他西林等共442種(詳見廣東價格信息網www.gdpi.gov.cn)。
其中,西藥有199種,按藥品通用名稱劃分品種,中成藥有243種,按藥品名稱和劑型劃分品種。新增目錄品種均納入全省政府最高限價管理範圍,所有藥品零售單位(含醫療機構)不得突破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價格銷售。
省物價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還將按照國家及省新的藥價管理規定,本著有利於減輕患者藥費負擔的原則,合理制定列入管理的藥品價格,通過壓縮藥品流通環節不合理營銷費用,加大對群眾普遍認可的低價藥和經典品牌藥的扶持,促進優質廉價藥的生産、使用,進一步規範藥品價格秩序,促進醫藥産業健康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