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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晚,杭州黃龍飯店一桌酒席讓大家吃得很不是滋味
自帶5瓶紅酒,收了1000元開瓶費
更懊惱的是,最後結賬時15%的服務費也還是照收不誤
昨天,讀者張先生氣呼呼地打進了本報熱線96068:前一晚,朋友相聚在黃龍飯店吃飯,因為開瓶費的事情弄得很不開心,“已經收取了15%的服務費,為何還要收高額開瓶費?”
張先生他們訂餐訂在黃龍飯店中餐廳大包廂,十來人,席間有一位杭州某知名連鎖酒莊的高層,帶了5瓶紅酒。
服務員説,自帶酒水要收開瓶費。每人200元,或者一瓶500元。一番討價還價,最終每瓶紅酒收了200元的開瓶費。
飯還沒吃,1000元的費用已經産生。而到最後賬單一拉,總餐費15%的服務費還是照收不誤,兩項一加,約3000元,1.4萬元的餐費中倒有20%是“冤枉錢”。
開瓶費到底是怎麼個收法
昨天,記者致電黃龍飯店詢問“能不能自帶酒水”。餐廳服務員説,飯店一般不允許客人自帶酒水,如果一定要自帶,開瓶費為該酒在他們飯店的售價的30%。
可如果帶的酒水是黃龍飯店沒有銷售的呢?服務員説,他們會叫專業人士,也就是黃龍飯店酒吧的經理來估價,按估價的30%收取。
但這中間還有兩個問題:一是進口紅酒在國內外銷售價格存在很大差價;二是同一類紅酒,在不同消費場所的價格也不一樣,到底以哪個價格為準?對這些問題,服務員有點不耐煩了:“當然以我們的行情為準”。
當晚,那位酒莊高層帶的是智利進口的“1865聖佩特羅”,在他們酒莊賣500多元一瓶,但進了星級酒店,售價就到了1500元~3000元不等。實際上,當時,服務員並沒有搬出30%的説法,也沒有叫人來估價,直接叫價“開瓶費每瓶500元”,隨後又還價到200元。
取消開瓶費叫了好多年
關於開瓶費的爭議已存在多年,“消協”站在消費者的立場一直主張取消開瓶費,也曾經組織過專項行動,但因為酒水涉及商家,也涉及經貿管理部門,最後大家態度不一,專項行動做不下去,開瓶費規範問題也就不了了之。
商家都想靠酒水進一步提高利潤,但要杜絕消費者自帶酒水確實也很難做到。
記者問了一圈,各商家收費標準也都不一樣:有些餐飲店,雖不主張自帶酒水,但消費者真要帶了,也不收費;一些特色餐飲店,開瓶費為每瓶50~100元不等;一些星級飯店,有些按價格分段收費,如500元以下的酒每瓶收取50元;500元~1000元的酒每瓶收100元,以此類推;還有的像黃龍飯店一樣,以酒價比例來收費,30%的比例算是比較高的。
省消協的一位工作人員聽説黃龍飯店的這個開價,也嚇了一跳。
開瓶費的法律問題
當晚在黃龍飯局上,有一位律師,他從法律角度來看這個問題:
第一,飯店沒有明碼標價,沒看到有張貼“禁止自帶酒水”;第二,即便“明示”,也屬霸王條款。菜都點好了,酒都拿出來了,服務員上來説要收開瓶費,這時候消費者幾乎沒什麼退路,要不支付開瓶費,要不消費酒店的高價酒。顯然,這是商家利用了自己的強勢地位,把這樣一條不合理的東西變成了行規。説到底,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