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據公安部網站消息,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等5部門日前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做好2012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並對經營和燃放禮花彈等産品提出明確監管要求。
通知指出,在運輸環節,要重點檢查未取得危險貨物運輸資質的單位和車輛運輸煙花爆竹、運輸車輛不符合安全條件、不按規定路線行駛、不按規定地點停車、將煙花爆竹産品與其他産品混裝運輸等違規行為;在燃放環節,要重點檢查個人燃放禮花彈等A級産品和內筒型組合煙花、在禁放地點和時間燃放等違規行為,以及煙花爆竹禁限放時間、地點、品種等規定的制定和落實情況;在産品質量監督方面,要重點抽查煙花爆竹産品規格、藥量、包裝、標識等不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定的違規行為;在市場監管方面,重點檢查無照經營、假冒商標侵權、虛假宣傳等違規行為。
通知還要求,要嚴格落實煙花爆竹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嚴厲打擊非法生産經營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並要求加強春節期間值班值守等工作。
(《證券時報》快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