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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2.5防治將逐步提上議程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9日 09: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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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社北京1月18日電國務院近日公佈了《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這是未來五年我國環保行業的綱領性文件,繪就了環保發展的戰略宏圖。記者就此專訪了環保部規劃財務司負責人,對這一9章32節63條的《規劃》亮點進行了詳細解讀。

  下大力氣解決關係民生的突出環境問題

  記者: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環境保護,把環保規劃作為國家規劃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請您談談《規劃》的主要特點有哪些?

  規劃財務司負責人:《規劃》主要有六方面的特點:一是緊緊圍繞科學發展主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主線,提高生態文明水平的新要求,積極探索代價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續的環境保護新道路。二是環保領域不斷拓展,進一步加強環保能力建設。首次提出“重點領域環境風險防控”的戰略任務和完善環境保護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的戰略任務。三是把進一步深化總量減排,作為撬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著力點。四是下大力氣解決關係民生的突出環境問題,把改善環境質量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規劃》大幅度減少地表水劣V類水質的水體,提高七大水系好于Ⅲ類水質水體和好于二級空氣質量標準的城市比例。同時,從“十二五”開始,將城市大氣細顆粒物(PM2.5)防治工作逐步提到議事日程。五是突出有差別的環境管理政策,完善環境保護戰略體系。六是強化政策支撐,推進並建立環境保護長效機制。

  深入推進主要污染物減排促進綠色發展

  記者:《規劃》的主要指標有哪些?與“十一五”規劃相比有哪些不同?

  規劃財務司負責人:《規劃》根據目標、任務,綜合考慮經濟技術可行性、指標穩定性等因素,按照可監測、可統計、可分解、可評估、可考核的原則,確定了7項主要指標,即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4個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和2項地表水環境質量指標、1項大氣環境質量指標。

  與“十一五”相比,規劃指標增多了,壓力加大了,潛力小了,要求提高了。約束性指標由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兩項增加到四項,增加了氨氮和氮氧化物,其中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比2010年減少10%,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分別比2010年減少8%。減排領域也從工業和生活兩個領域擴展為工業、生活、交通、農村四個領域。機動車氮氧化物、農業源水污染物首次被納入總量控制範圍。

  同時,改善環境質量的壓力加大了。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點位由759個增加到970個,評價因子由9項增加到21項。大氣環境質量指標對實施範圍進行了調整,由113個環保重點城市擴大到333個地級以上城市,並加嚴了評價標準。

  記者:“十二五”期間主要污染物減排有哪些新舉措?

  規劃財務司負責人:要將總量減排制度繼續堅持下去,更加注重源頭控制和過程控制,提出加大淘汰落後産能,合理調控能源消費總量,實施能源結構戰略調整,探索調控城市機動車保有總量。同時提出要把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要求等作為區域和産業發展的決策依據,對未完成減排任務的地方政府實施區域限批。突出了區域特色,進一步完善區域性總量控制要求,在已富營養化的湖泊水庫和東海、渤海等易發生赤潮的沿海地區實施總氮或總磷排放總量控制,在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重點區域實施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

熱詞:

  • 規劃
  • 評價因子
  • 議程
  • 防治工作
  • 十一五
  • 減排
  • 化學需氧量
  • 十二五
  • 主要污染物
  • 地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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