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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16日發佈《香港交易所登載有關從事餐飲業務的申請人在上市文件中的披露的指引信》,對欲在港IPO的餐飲企業披露文件提出了新的七大要求。
指引要求擬在港上市的餐飲企業披露的七大要求包括:供貨商、 食材來源及其價格、同店銷售額及桌/座流轉率、現金管理、商標、擴充、定價政策及食品安全質量監控及投訴。
根據港交所的披露信息,本次指引信內容同時適用於擬在香港主板和創業板上市的餐飲企業。港交所表示,指引信中所要求內容不淩駕與已出臺的相關創業板、主板上市規則之上。
去年不少內地餐飲巨頭謀求上市,其中包括小南國、俏江南、金錢豹等品牌,而最終因為會計、稅收等種種原因難以如願;金錢豹選擇了直接出售,小南國最終擱淺,俏江南則直接宣佈企業戰略由謀求上市轉為提升內控。此次指引信的出臺,顯然對赴港IPO的餐飲企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